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互联网社会,我们在生活、工作以及娱乐中都会遇到填写个人信息的地方,尤其在网络中,一些非法分子就会利用买卖平台内部信息或者病毒等获得公民的个人信息,从而导致公民的个人信息容易泄露。在我国,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严禁的,那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
  
  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义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故意。
  
  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要件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要件:
  
  ①主体资格适格;
  
  ②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
  
  ③客观上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为;
  
  ④违反国家规定;
  
  ⑤情节严重;
  
  ⑥行为人主观上故意。
  
  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2、非法手段的认定
  
  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
  
  2)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
  
  3)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3、情节严重的认定
  
  依修正案,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我们知道,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信息为本人所有,任何人故意通过不正当的途径取得公民的个人信息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处以罚金,情节严重的,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无证驾驶一定被拘留吗2023
      无证驾驶必须被拘留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


·涉黑判刑可以缓刑吗
      不一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判缓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法律规定了缓刑,这种制度缓刑,他主要是针对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并且对于社会的危害性并不是特别大的一种行为,而且认罪态度也非常的良好,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判缓刑?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判缓刑? 在我们国家,缓刑,他并不...


·一、广东醉驾案件量刑起点是多少?
      一、广东醉驾案件量刑起点是多少? 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的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 1、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至150毫克/100毫升(含本数,下同)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一个月; 2、血液酒精含量150毫克/100毫升至300毫克/...


·法院能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
      一、法院能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批准逮捕,法院决定逮捕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 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


·构成侵占罪要符合哪些要件
      侵权罪与职务侵占罪不同,它不属于公司员工职务犯罪,一般是指对他人的遗忘物、埋葬物进行非法的占有,当然也是要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之后,才能构成犯罪。另外,构成侵占罪还需要符合一定的要件,究竟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侵占委托物(委托物侵占、普通侵占)与侵占脱离占有...


·判死刑了给赔偿吗
      需要。死刑是刑事责任,赔偿钱财是民事责任,所以即使被判死刑,该负的法律责任还是要承担。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法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


·怎么认定聚众淫乱犯罪
      怎么认定聚众淫乱犯罪实践中,这种多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往往就会构成聚众淫乱罪。当然,还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能确定相关行为是否构成此罪。那么您知道该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犯罪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犯罪首先,从犯罪客观表现方式上加以区分。本罪在客观方面最根本的表...


·抓捕卖淫者后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抓捕卖淫者后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卖淫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 ,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


·新刑法渎职罪包括哪些内容?
      现实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从法律的层面来讲这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有可能会触犯到我国刑法中有关渎职罪的内容,我们知道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出台并实施,其中新刑法渎职罪包括哪些内容,这些规定严格的规范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 一、刑法条文 第九章 ...


·拘留所能打电话吗
      拘留所能打电话吗拘留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机关。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限制的,但却也没有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那么严重。那所以有人会问在拘留所能打电话吗?什么时候允许拨打电话?的我们会详细给您介绍,如需了解可以继续往下观看。一、拘留所能打电话吗根据我国《拘留所管理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