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方提出放弃孩子抚养费以后还能要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我们进行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除了会对于财产问题有一定的纠纷以外,还会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存在一定的纠纷。对于孩子的问题,主要是体现在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上。那么,如果一方提出放弃孩子抚养费以后还能要吗?对此,我们的法律中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方提出放弃孩子抚养费以后还能要吗
  
  可以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有正当理由需要增加抚养费的,对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抚育费负担数额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所以,我们的法律中对于一方提出放弃孩子抚养费以后还能要吗这个问题的规定,指出了如果子女有正当理由,表明了需要进行增加一定的合理金额的抚养费的情况,对方是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另外,我们在进行支付抚养费的时候,还需要具体考虑对方的收入情况。
  
  


·男方无财产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几天?
      法律规定如果夫妻离婚,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应支付孩子所必须的抚养费用,它包括了生活费用与教育费用。不过实践中会有一些父母由于没有工作或其他原因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男方无财产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几天?我们和您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男方无财产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几天? 司...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


·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怎么办
      有的人在婚后不堪压力从而患上了精神病,在这样的情况下另一方可能就会有想要离婚的念头,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无法协议离婚的,因为对方的精神状态不好,无法做出准确的离婚表示。那此时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怎么办 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解体...


·一、夫妻财产约定只能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财产约定只能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吗?只能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


·如果有一方拒付抚养费能判刑吗
      现在有很多家庭面临离婚,抚养费的问题随之而来,有些家长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况也会发生。那么有人则有疑问,拒付抚养费能判刑吗?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对孩子不造成更深的伤害,法律对此有详细规定,想了解的人可以继续关注,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拒付抚养费能判刑吗? 不会判刑。《婚姻法》第...


·我国政府日前着力解决城市外来人口子女就学难的问题。广州在国家
      我国政府日前着力解决城市外来人口子女就学难的问题。广州在国家的大政方针下,创造性的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可见这个政策将深化房地产改革,并且对租房的人非常有益。但也并不是无一害的。那目前租售同权的后果主要有哪些?下文中将对此问题详细介绍。 一、租售同权的后果有啊些? 租售同权能否真...


·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注意些相关的问题,更何况是离婚,那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离婚时有问题需要处理,离婚后也会出现一些需要处理的问题,那离婚后有哪些问题需要处理?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一)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


·与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吗?
      一、与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吗?与他人同居不一定属于重婚,只有存在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才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


·离婚后可以变更保险受益人吗
      夫妻感情好的时候,可能做什么都是会考虑到对方的,甚至还会以夫妻名义来为对方投保,自定对方为保险的受益人。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夫妻离婚后,此时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那可以变更受益人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后可以变更保险受益人吗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


·诉讼离婚精神损失赔多少
      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要是夫妻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造成夫妻最终离婚的话,那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这里面主要就是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通常情况下诉讼离婚精神损失赔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精神损失赔多少 神上的损失要求...


·在家中写的遗嘱有用吗?
      在家中写的遗嘱有用吗?有效,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且有签名,注明年、月、日的就有效。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