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
  
  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在合同中,双方互相负有义务。但是有些合同却只有一方承担义务,而另一方只有权利。像赠与合同就是这样的类型。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可以针对另一方的请求权而行使抗辩权。那么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下吧。
  
  一、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
  
  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条规定的就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基于合同双方互负债务的情形下,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有义务,所以谈不上抗辩权。
  
  二、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辫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从上文不难发现,根据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分析,双方必须互有义务的情况下,才谈得上行使抗辩权。所以说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也有行使抗辩权的权利。而在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负有对另一方的义务,因此单务合同抗辩权是不存在的。抗辩权也分为好多种,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
  
  


·商品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商品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商品交易这样的事情基本上每天都在发生.普通公民可能在日常生活当中购买一些商品的时候,不会签订具体的合同,基本上都是商家给消费者一个小票,凭借小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如果涉及到一些大型的商品交易买卖的话,就必须签订合同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
      租赁在生活中是人与人之间的很常见的行为活动,在进行租赁行为时,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是很有必要的,对于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也是双方越来越重视的内容之一,那么,关于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的呢? 一、有关违约金的相关内容 违约金是当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


·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 不能预见是指当事人对某一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不能避免是指当事人客观上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不能克服是指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客观情况所造成的后果不能排除。而客观情况,是指当事人不可抗拒的外来力量...


·买卖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 一、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规定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


·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一、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 1、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2、在实践中...


·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一、合同到期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选择拒绝,公司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


·构成合同诈骗要件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构成合同诈骗要件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常见手段有哪些一些不法分子抓住一些个人和单位发财心切的心理,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大肆进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违法活动,他们精心编织着一个个的圈套让其上当受骗。然而这一的行为符合一定标准就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那现实中构成合同诈骗要件有哪些呢?...


·变更合同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变更合同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一、变更合同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的现象。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变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


·发生合同纠纷怎么办,如何处理合同纠纷
      发生合同纠纷怎么办,如何处理合同纠纷 现实生活中,合同纠纷的发生有的时候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情况下,往往会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就需要尽快的处理纠纷,避免损害扩大。那究竟发生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发生合同纠纷怎么办 (一)调解 合同...


·第三方的原因不履行合同有哪些
      第三方的原因不履行合同 有哪些相关规定一、第三方的原因不履行合同,有哪些相关规定由于第三方侵权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相关的损失。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1、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的签订包括有起草、审查、订立等各个环节,不管是哪个程序,订立合同都应该依法进行,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以及形式要件,以避免合同无效。不过,有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呢?如果所订立的合同不是有效合同,而是无效合同应该如何处理呢?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哪些合同属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