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郑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郑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近年来,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人们的生活水准越来越高,国家为了人民生活的更好正在做出不断地努力,拆迁改造就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最关注自己的利益会不会遭到损失,今天我们就为您分析一下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郑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例,希望您能够在个性中寻求共性,积极参与到国家建设中去。郑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国有土地住宅房屋被征收,以两种方式补偿。郑州市已经确定统一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该标准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对象,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一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二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安置房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上浮20%进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计价。货币补偿,选择评估机构被征收人说了算。过去,一些开发商在选择评估机构方面投机取巧,诱骗被拆迁人选择对开发商有利的评估机构。去年5月份,省人民政府下发《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专门规定选择评估机构被征收人说了算。根据规定,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根据河南省出台的《规定》,选定评估机构后,下一步就是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被征收人如果对房地产价格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果对复核结果还不满意,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征收建成区集体土地房屋,要解决被安置人生活出路。根据新出台的《意见》,建成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被征收后,要按照人均住房安置建筑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商业用房不小于10平方米标准安置。其中,人均1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用于解决被安置人生活出路,宜实行集体管理与经营。另外,在人均安置房建筑面积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的安置比例,并允许以激励的方式按成本价增购不大于20平方米住宅安置用房。安置住宅房面积、商业用房面积及增购房面积总和不大于90平方米。此外,建成区外规划区内(含规划区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合村并城,人均住房安置面积不大于70平方米,商业用房安置面积不大于20平方米。其中,人均2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用于解决被安置人生活出路,宜实行集体管理与经营;在人均安置房建筑面积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的安置比例,并允许被拆迁村民以激励的方式按成本价增购不大于20平方米住宅安置用房。安置住宅房面积、商业用房面积及增购房面积总和不大于110平方米。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由此可见,在关于郑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问题的细则上,管理部门所颁布的对策还是很到位的。无论是从对拆迁居民的补偿来看还是从进行拆迁的管理方式都具有针对性,在对待达到拆迁补偿标准的居民上也是确保资金到位。文章综合分析了郑州房屋拆迁标准是按照什么来算的又是如何规定的,旨在帮助广大人民更好地了解拆迁补偿方面的知识。
  
  
  


·在人的一生中,都离不开衣食住行。其中,“住”就要解决住房问题
      在人的一生中,都离不开衣食住行。其中,“住”就要解决住房问题,解决住房可以租房,可以买房。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都有需要签署相关的合同,下面我为您提供私人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如果您要进行买卖房产,都可以参考以下范文,范文中有详细规定了双方行使的权利与义务。 以下是房屋买卖协议书范...


·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
      一些朋友会听说赠与别人房产的事,房屋是可以赠与别人的,但是赠与的过程中要交纳一定的房屋赠与税。对于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国家的税务法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房屋征税的标准是根据房屋实际的面积和税率来的。下面我们就带着您一起了解下房屋赠与税的内容。 一、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 1、...


·承租人可以擅自改建租赁房屋吗
      承租人可以擅自改建租赁房屋吗 一、承租人可以擅自改建租赁房屋吗 承租人擅自改建租赁房屋是指承租人未经出租方同意,私自改建、扩建、生建租赁房屋扩除或改变原租赁房屋的框架结构或外观建筑,以致侵犯出租方产权的陷阱。承租人若需改建、扩建、生建租赁房屋应经出租方同意,并应报房管、规划部门...


·在我国买离婚房要注意什么
      在生活当中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对房子之前是用来做什么的肯定不会去详细的进行了解。但是最起码对于房子的产权性质等这些都应该是有所了解的,有些时候可能,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此套房子是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过户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买离婚房要注意什么? 一、在我国买离婚房要注...


·离婚房产分割分户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分割分户手续是怎样的 如果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分户申请;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


·房产评估的标准什么
      房产评估的标准什么 对于不懂评估、不了解房屋真实价格的二手房买卖双方来说,您可以参考以下房屋评估标准: 1、看房龄 房屋的新旧程度,直接关系到买家喜欢与否,而房屋自修建完毕后,就进入了折旧期。在对二手房进行销售时,一定要计算房屋的折旧费,砖混结构房屋折旧期限为50年。 2...


·房价过高在现在已经是一个既定的事实,并且目前短期之内房价都没
      房价过高在现在已经是一个既定的事实,并且目前短期之内房价都没有下跌的迹象。在这种状态下,我国普通公民花重金购买房子图的也就是一个住房方便、住房舒心。不过可能您在生活当中都会遇到这种情况,自家房屋的墙壁有发霉的现象。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发现自家房屋墙壁发霉怎么办? 一、发现自...


·有信用卡买房子贷款能下来吗?
      有信用卡买房子贷款能下来吗 没有银行规定在贷款之前必须还清信用卡的欠款,但是有些银行在计算审批额度的时候,会把信用卡欠款做为负债计算,这样给贷款额度就会减少;不过如果信用卡走在最低还款,也说明还款能力不是很强,银行会考虑还款能力的; 如果手中有钱,一定先把信用卡中的钱换掉,因...


·拥有房屋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一、拥有房屋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拥有房屋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一、拥有房屋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


·一、用房子折抚养费可以吗?
      一、用房子折抚养费可以吗? 是可以的; 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如果没有经济收入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用房子来折抵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北京自住商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北京自住商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自住型商品房属于什么? 由北京市住建委规划推出,此类住房价格相比周边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面向全市内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套型主要以90平米以下户型为主,较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