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路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公路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公路铁路的建设对于完善我国基础交通设施是不可或缺的,政府部门在道路建设规划后会制定出具体的建设方案,并将此建设项目交由承包方的施工团队来完成。通常情况下政府所发包的工程项目会有多个承包单位共同竞争,而承包人也可通过多种的渠道获得承包权。那么公路工程承包方式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几种常见的承包方式,以供您了解。
  
  1、承包单位组建项目经理部
  
  对所承接的工程进行项目管理;分包协作单位在项目部的组织管理下,组建专业施工作业队伍对所分包的工程的进行施工。其分包特点是项目部管理机构中的主要管理人员由承包单位委派,负责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各方面协调等主要项目管理丁作,分包协作队伍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和相关专业的施工经验,依照分包协议承担各自分包工程的施工作业任务。
  
  2、具有一定资质但资质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分包单位,挂靠承包单位参加对所承接工程施工的分包
  
  挂靠分包实质上是承包单位对所承接工程的转包。其分包特点是挂靠单位以承包单位的名义组建项目部,直接组织施工生产,履行施工合同,取代承包单位行使项目管理职能。在利益分配上,挂靠单位以向被挂靠单位上缴管理费的方式,获取剩余的合同价款。这种分包形式违背了不容许转包的基本原则,属承包人违约的范畴。但挂靠单位可以按所具有的施工资质,在招标文件容许分包的施工内容和工程范围内,进行合法分包。
  
  3、无资质或资质同所分包工程不对应的单位挂靠有资质单位进行的工程分包
  
  这种挂靠分包的组织管理和利益分配形式同以上所列第②种情况基本一致,其特点是挂靠单位无资质,现场的施工管理水平更加低下,履行合同的能力更差。这种形式的t程分包严重违反工程分包原则。属于明令禁止分包的分包方式。实际管理中.除应责令解除分包合伺外,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合同违约责任。
  
  4、劳务分包
  
  分包单位以提供劳动力或施工机械设备的形式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其组织管理纳入项目部的整体生产组织。分包队伍按实际投入生产的劳动力或工程机械设备的工作量和分包协议商定的单价获取劳动报酬。这种分包形式在具体施工阶段采用比较普遍,是一种合法的分包方式。
  但不论是通过哪一方式获得的承包权为了确保工程项目能如期的完工及施工后的质量能有所保障,发包人在于承包方确立合作关系后就要及时的签订承包合同,并在合同中详细记录各项工作质量要求。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特殊劳动关系,也即本应该解除,到由于特殊事由,暂时无法解除的劳动关系,此时,有通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经济纠纷,且会上诉至人民法院,交由法官审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的认定: 1、如何理解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什么?
      现在应聘者应聘企业不仅仅只看公司的工资待遇,还包括其他的福利待遇,现在福利待遇已经成了很多公司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有利手段,现在的福利待遇除了平常所说的社保,还要再加上其他的工资福利,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其他工资福利以及工资福利支出包括什么。 一、工资福利支出包括什么...


·未批准复工就复工有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拒绝执行政府有关控制疫情决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根据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


·一,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违法吗?
      一,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违法吗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违法。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


·劳动者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其中部分管理层可能会接触到公司比较
      劳动者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其中部分管理层可能会接触到公司比较核心的机密,因此很多公司都会与其进行竞业限制的约定,但有的单位与所有的员工都进行了这方面的约定。要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到底竞业限制的人员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竞业限制的人员有哪些 根据《劳...


·二建工程质量保修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二建工程质量保修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购买物品经常会有保修期这个定义,同理,建筑工程也有保修期这项规定并且更加规范详细。如果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发生故障或安全事故,我们可以要求厂家进行赔偿损失和进行返修。建筑工程保修期的规定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可以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严格...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我们知道,装饰装修工程一般是给房子装修之类的,在生活中我们也都会遇到,比如说给房子装修,我们肯定希望施工方能够把质量做好,如果质量问题不能够解决,那就很容易出现工程质量事故,那么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技术...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后果 一、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后果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


·国企能发加班工资吗,有哪些规定
      国企能发加班工资吗,有哪些规定发放加班费是劳动法的要求,是合法的行为。《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


·广东省女职工保护法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女职工身体的特殊性,我国法律是对女职工做了明确的保护的,但是由于每个地方情况不同,因此,不同的地方对于女职工保护的规定可能也不一样。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供您阅读。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切实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根据国务...


·工伤认定去哪里申请
      工伤认定去哪里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