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在我国,医患矛盾愈演愈烈,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处理好医疗纠纷。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医疗器械或者医生方面的问题,可能会造成医疗事故。这给当事人造成了很大的打击,容易引发激烈的医疗纠纷。处理好医疗纠纷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将针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为您详细介绍。
   一、解决医辽纠纷的途径主要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3、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
  另外,在医患纠纷诉讼中,患者在起诉时应注意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按照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二款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患者应当在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起一年内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出诉讼时效后就会失去法律的保护,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判。
  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的规定,医患纠纷的证据责任分配是责任倒置,具体而言,患者在起诉时应提交在医院就诊治疗、遭受损失的事实及具体数额等相关证据材料,而医院需承担证明自己在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或过失的充分证据,否则,医院就需承担对患者造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
  应选择最恰当的法律、法规及有针对性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和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是因为同一医患纠纷可能发生法律竞合的问题,但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其法律责任可能有较大区别,关键是看哪一部法律、法规,哪一具体法律条款对自己更有利。诉讼中应围绕核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一)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二)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
  (三)最后有两个注意点:
  1、我国有一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由于立法的原因,这个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还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因此,索赔时应注意避开引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医疗事故是举证责任倒置,即医院对其没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无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就得赔偿。同时,改变了以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完全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自己“清白”才能免责的做法,转为必须由患者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否则医疗机构免责。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综上所述,当我们遇到医疗纠纷的时候,可以采取自行协商,行政解决以及司法裁决的方式。我国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责任、最高院司法的解释,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等。我们在这里提醒您,一定要理智地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是工伤厂里不给医药费怎么办
      是工伤厂里不给医药费怎么办 一、是工伤厂里不给医药费怎么办? 如果单位不肯支付工伤待遇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的确定。 (一)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在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时,应当尽可能地不适用“应当知道”的标准进行推定,而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
      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的全称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主要是对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出的规定。虽然该办法制定的年代已经比较久远了,但如今仍是在适用。那么您知道该办法都作出哪些规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是哪些?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是哪些?当前医患纠纷在医疗损害责任赔偿案件中常有发生,有些患者稍不满意就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为此,法律就医疗损害赔偿原则上采取了过错责任,例外采取了过错责任推定。在下文中就”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是哪些“进行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医疗...


·住院病人私自离院侵权责任法中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
      住院病人私自离院侵权责任法中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 只要是属于私自离院而且医院方也告知了不能离婚的情形,那么医院一般是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入院当天,医院出具了《护理安全知情同意书》告知“防意外(走失、坠床、自杀),留陪人24小时在床边陪护”,及《住院须知》告知不得请假或擅自离院,...


·发生工伤后工伤医疗费谁出
      发生工伤后工伤医疗费谁出 (一)工伤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1、大病医疗保险是指因人们在患重大疾病并需要支付高额的费用以后由相应的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近年来,我国的科教文卫事业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国家也更加关注公民切身利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医疗人员侵犯自身权益的行为,在这时,被侵害人就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定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那么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一...


·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有哪些
      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有哪些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有哪些 1、概念上的区别。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


·医院职务犯罪主体规定是什么?
      医生这个职业是十分神圣的,是很多人眼中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但是近几年很多医生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利益,这样的行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保障患者的利益不受损失,那医院职务犯罪主体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医院职务犯罪主体规...


·杭州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杭州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2016年杭州市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条例细则》 一、未构成伤残和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 二、构成伤残(伤残程度分为一至十级)的赔偿项目:除了上述一的项目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