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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可以再进行第二次抵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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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产可以再进行第二次抵押吗
  
  根据以上规定,抵押人要在同一房地产上设定多个抵押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即抵押权人的同意。在同一房地产上另设抵押的,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因为另设抵押可能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事关抵押权人的切身利益。
  
  (二)抵押人抵押的房地产价值超过原债权。如果房地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原债务,抵押人不得再设立抵押,如果房地产价值大于原债务,则抵押人有另设抵押的权利。
  
  (三)抵押人以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向其他债权人另设抵押的,应当告知其他债权人已设抵押的事实,并经其他抵押权人同意。
  
  二、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九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三、房产抵押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第一,首先要核实抵押人对该房产是否拥有合法的产权,是否有权设立抵押权。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产不拥有或者不完全拥有所有权,或者在此之前该房产已经先行进行了抵押等等,那么他所作的抵押行为就有可能自始无效。比如某人虽然在名义上一直使用该房产,对外宣称其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但实际其只是一个管理者,或者仅仅是该房产的共有权人之一。所以首先要让抵押人出示房屋所有权以证明其权利。其次,要看该房产现在的权利状态如何。
  
  第二,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双方的自然状况;
  
  2、被担保债务的基本情况;
  
  3、抵押物的详细描述、状态;
  
  4、抵押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的保管、收益、意外损失的责任、保险及保险收益;
  
  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6、抵押的期限;
  
  7、抵押物清偿方式等等。
  
  第三,由于抵押物具有不动产的特殊属性,因此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凭房屋所有权证书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有三个意义:
  
  1、对抵押权人权利的确认,保障其合法权益;
  
  2、将该房产抵押的情况通过房屋管理部门公示于众,以保障其他人的利益;
  
  3、限制了抵押人可能在此期间处置该房产的可能。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房产进行进行第二次抵押,但此时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并且此时的条件是要比第一次抵押贷款的条件更为严格。而在一些情况下,可能银行方面是不会接受第二次抵押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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