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商品房注意哪些事项比较好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购买商品房注意哪些事项比较好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此时交易的对象是开发商。由于商品房市场的水很深,因此在实际购买的时候就需要购房者能够小心谨慎,以免日后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一般购买商品房注意哪些事项比较好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非购房合同条款要注意的事项:
  一、开发商的资格。客户在选购商品房之前,最好留意一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有部分开发商未取得本证,但采取发卡预订形式),“五证”齐全当然会更好。二、认真阅读购房合同内容。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订合同前,对当中条款应认真阅读,尽量透彻了解、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和含义,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三、最好有较专业人士陪同看房和签订合同。选择房产,内容及程序相对复杂,如果本人对相关内容不够熟悉,最好偕同较专业人士,如法律、建筑方面的人士一同前往看房、购房,这样会好些。四、应由本人签订购房合同。选好要购买的商品房后,最好由本人签订购房合同、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果确实要委托他人代理,则应出具好有关委托手续,明确授权范围,并进行公正。如果购买的是抵顶工程款的房产,则一定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而不能与抵顶房产的债权人(转让人)签订购房合同;同样,若是房地产中介机构代销的房产,也不能与中介机构签订购房合同,而应与真正的产权人或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五、最好选择实力较强的公司开发的规模较大的楼盘。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房地产公司,通常具有较好的房地产开发经验,运作规范,管理到位,信誉较高,资金也相对充足,选择这类楼盘,会让你更放心、感觉更安全。
  关于购房合同条款要注意的事项:
  一、计价与付款方式。这是购房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对于价款,应非常清楚地在合同中写明。当然购房者要明确的是以套内面积计价或是以建筑面积计价,然后要注意是如何付款,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是否办理银行按揭等;二、商品房的面积及误差的处理约定。购买商品房,往往都存在最后确权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有差异的情况。对于这个问题,购房合同格式文本里都有具体的约定,购房人对此要作出明确的选择。三、商品房的交付时间。商品房的交付时间易受到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因此,签订明确的交楼时间,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大多数开发商均在合同中标明确切的商品房交付时间,但往往另约定交付的条件,同时附有不可抗力而延长交付时间的条款。但不管怎样,作为购买方,一定要注意商品房的交付时间。四、商品房的基本设施配置。目前商品房大多数是毛坯房交付,但对于室内外的基本的装修、配置标准是不可缺少的,当中包括如窗、门、通讯设施、防盗系统、厨房生活配套设施等等,均属商品房的基本设施配置范畴,购房者不妨仔细考虑。五、逾期付款及逾期交楼的约定。对于购房者或开发商均有可能出现逾期支付楼款或逾期交楼等违约的情形。对于这种情况,在购房合同中一定要详细约定,以防一旦出现这种行为时,未违约方便于行使权利,占据主动。六、公共配套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对业主影响很大,这也是商品房物有所值的衡量因素。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充分留意住宅的公共配套设施情况,并在合同中作出约定。如园林绿化、小区道路、休憩场所、会所、停车场等等是否有无均应有约定。七、办理产权证。购房者购买了商品房后,为了明确房屋产权人,当然要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产权证。过去存在有人购房后却迟迟办理不了房产证的情况,从而对业主的工作及生活产生诸多不便。因此,房产登记、领证不可轻视,购房者要毫不含糊地要求开发商进行产权登记及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否则,违约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并且在不同的阶段需要购房者注意的地方不同,而其中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是最重要的,毕竟其中的很多条款都是对自身利益有很大影响。当然,要是在购房的时候遇到什么问题的话,这都是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分析解答,相信可以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是怎么样的
      如今绝大多数人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而很多情况下也是男女在结婚之前或者婚后共同贷款购房。对于这样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告诉您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一)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


·信用卡逾期几次不可以办房贷
      信用卡逾期几次不可以办房贷一、信用卡逾期几次不可以办房贷 能否办到房贷,是商业银行说了算,一般逾期次数不超过6此就可办理。要注意,信用卡逾期后切记不可随意销卡,不良记录就会一直存在。如果是因为非个人原因而出现了不良记录,可要求银行开具非恶意欠款的证明。如果逾期非常严重,已被列入银...


·在海南买房子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在海南买房子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享受契税利率下调到1%。2、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3、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5、个人将...


·如何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
      如何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 首先您购买了二手房后最关键的一步是及时到房屋管理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整个办理流程可以概括四个环节:“一签约,二交税,三登记,四取证”。 1、所谓“签约”是指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屋产权主管部门签订《房地产买...


·对于房产继承公证多少钱?
      ?一、对于房产继承公证多少钱?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较低收取200元。二、办理公证继承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等)(原外销房需公证);2、...


·一、房产口头遗嘱有效条件?
      一、房产口头遗嘱有效条件有哪些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共同的财产,那总是少不了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处理的,其中就包括了对共同房产的分割。由于房产的性质较为特殊,因此,往往在离婚分割的时候都是一方取得所有权,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房子过户的问题,那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就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协议的了。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想签订一份简单租房协议,但却不知道该如何约定内容。针对这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简单租房协议范文 甲 方:__...


·天津房产继承公证规定是什么?
      天津房产继承公证规定是什么?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


·房子过户费用一般有哪些?
      房子过户费用一般有哪些? 一、房子过户费用一般有哪些? 房子过户费用一般包括营业税、附加税、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房屋过户将是将权利的归属名义转移给他人并且让他人因此而接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在这转移的期间需要国家个别部门要为其办理手续,其中经济成本就会用税的形式让过户当...


·商品房买卖要注意哪些
      商品房买卖要注意哪些 一、购买商品房之前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购房的初始环节,看房选房时,开发商就为购房者准备了一系列的陷阱,低起价,概念房、样板间、精装修等等宣传铺天盖地,究竟有多少真实的成分需要购房者自己分辨,在这里提醒您以下几个最容易出现纠纷的事项: (一)不得不防的房产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