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患有哪些疾病时男女不能结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患有哪些疾病时男女不能结婚
  
  在《婚姻法》中规定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但《民法典》在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同时《民法典》中删掉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仅规定了“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一种情况。
  
  《民法典》关于结婚的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不论患何病的,法律不禁止结婚,但规定了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为避免婚后才发现对方患有疾病,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建议青年男女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之前,最好先进行一个婚前体检,对自己身体状况有个了解的同时,也能清楚的知道对方的情况。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详细内容各位可以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


·夫妻之间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双方在生活过程中,难免会因为一些事情吵架,有时候,在婚姻存续期内,夫妻双方会签署一份婚内财产协议,确定共同财产范围、个人财产支配方式等。这样一来,对解决纠纷也是有帮助的。那么,夫妻之间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夫妻之间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依据《民法...


·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
      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 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 ?新的《民法典》已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已失效。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一、协议离婚程序—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


·离婚官司中的诉讼费应该谁来出
      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旦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那此时就需要缴纳相应的诉讼费。我们知道,离婚官司中的诉讼费一般是由原告垫付的,而会根据案件最后的判决情况确定实际承担的人。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离婚官司中的诉讼费究竟应该谁来出?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离婚官司中的诉讼...


·家暴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家暴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比较弱势的一方,就包括女方、儿童以及老人。要是女方遭受了家庭暴力的话,此时可以选择离婚来保护自己。但此时需要了解清楚家暴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写离婚起诉状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


·离婚协议的格式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的格式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协商一致后,就需要对协商清楚的内容固定,也就是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把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等等都囊括进去,尽可能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么这个离婚协议的格式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离婚协议 男方:_...


·离婚后前妻再婚抚养费可以少给吗?
      夫妻离婚以后,法院会确定双方的抚养权归属。但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仍然要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也就是根据国家制定的抚养费标准,支付给另一方孩子的抚养费。这是离婚以后的情况,当然我们的社会中也包括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夫妻离婚以后再婚的情况。那么,离婚后前妻再婚抚养费可以少给吗? 一、...


·离婚对于当事人来说有时是一种解放
      离婚对于当事人来说有时是一种解放,那么,老公游手好闲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有哪些,对于这类问题的的解决只要当事人依据有关法律程序进行就可以完成离婚的流程的办理,虽说这些流程本身就较为麻烦但是对于利益维护是法律规定的必须。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


·起诉离婚去法院起诉吗?
      随着世界经济的进步发展,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都发生了变化。就比如在婚姻关系的认知上,在中国古代社会,讲究从一而终,而现在提倡婚姻自由,提倡人权。因而,现代社会中离婚率很高。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是民事案件中重要的案件类型。那么,离婚的程序是什么,起诉离婚去法院起诉吗? 一、离婚...


·增加抚养费诉状是怎么写的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对其抚养费数额做出变更,而现实中很多情况下都是要求增加抚养费。如果双方能够在这方面协商达成一致,自然是最好不过的。否则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那此时增加抚养费诉状是怎么写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增加抚养费诉状是怎么写的 原告:...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我国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社会的法制进程也在加快,人们更加懂得维护自身的权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偶尔会遭到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这时就会出现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那么相对应的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7年适用的相关法律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