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诉讼费多少,诉讼离婚要交什么费用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夫妻在诉讼离婚过程中,由于实际的情况不同,因此需要支付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但有一个是离婚案件都需要支付的,那就是案件的诉讼费,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案件受理费。那通常诉讼离婚诉讼费多少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诉讼费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二、离婚诉讼法院会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1、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被告提起离婚诉讼的,则不受六个月的限制。这样做的目的为了给双方一个缓冲期,比较婚姻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关系,婚姻关系掺杂了太多的感情在里面。新情况和新理由类似于民事诉讼中的新证据,应该是判决不准离婚后发生的,并且足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2、调解和好的,原告也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调解和好一般是指经法院调解原告撤诉。按撤诉处理的,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按撤诉处理的情形,一般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没有客观理由,不交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这需要实际根据案件的情况才能计算,要是在案件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话,那此时收取的费用就会比较多。当然,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因此就诉讼费而言,一般是由原告垫付,通常由败诉的一方最后承担。
  
  
  


·开发商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对商品房的交付并不是简简单单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如果房屋不满足法定的以及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条件,购房者可拒绝收房。具体来说,开发商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要是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交付,是指房地产开发商...


·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费标准
      一、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费标准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费标准由于各地各人情况不同,因此没有统一的标准,应当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对于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们熟知的交通工具包括了汽车、火车、轮船等等,而对于这些交通工具,如果实施了损坏的行为,那就有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害。因此我国对故意损坏交通工具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都规定为了犯罪,不过此时要看是否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那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在深圳小车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在深圳小车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在深圳小车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在深圳小车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市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


·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屋,交付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而现实中卖方在实际交房房屋的时候,也有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行。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交付条件应当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交付使用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拿回驾照吗?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勘查,以确认双6方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交警会将当事人的驾照暂时扣押。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拿回驾照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拿回驾照吗? 简易事故的出了责任认定书,双方签...


·校车超载新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校车超载新处罚是怎么规定的正常情况下,家长把学生送到学校以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对学生的相关问题放心的。并且如今学生的各种教学资源都是非常好的,除此以外很多比较发达的城市,校车的使用量已经非常普遍了。正是因为如此,校车本是好意,所以国家绝对不允许校车发生超载的现象。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交通事故至伤能报销医疗吗?
      交通事故至伤能报销医疗吗社保的医保(包括互助医疗)对于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药物的钱。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三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1、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


·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是怎样的
      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是怎样的 一、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 在准备完所有的材料之后,更换过程其实比较简单。 (一)排队拿号 拿完号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在这里给您一个小贴士,尽量避开中午11点-下午1点这个时间段,因为在此期间服务窗口的数量可能开的会比较少,排队时间...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汽车噪音不单只是对人造成影响,也是对环境的一种污染,所以国家制定了相关的噪音标准对车辆发出的噪音进行规范。客车噪声检测标准要根据机动车辆的相关噪音标准而定,一旦超过了规定的标准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接下来网为您介介绍汽车噪音检测的相关标准,请您往下阅读...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所需资料有哪些? 1、保险单凭证 它是用来证明被保险人享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同时也证明保险公司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