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规定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规定有哪些?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决定法院判决的基础,一切事实都应当通过双方提供的证据加以判断。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只有经过质证的证据才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这就要求证据要提前交换,让对方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质证。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民事诉讼证据交换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证据交换的概念
  
  证据交换是指庭审前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交流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方面的信息。
  
  二、证据交换的目的
  
  为了固定证据,固定当事人争议焦点。就其本质来看,仍是法院进行审前准备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了双方当事人了解对方掌握证据的情况,而产生正常意义上的有效抗辩,同时,法院通过证据交换,熟悉案情,以便开庭审理能够集中有效进行,提高诉讼效率。
  
  三、证据交换的规定
  
  1、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2、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3、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4、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
  
  5、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
  
  6、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
  
  7、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8、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证据交换规定并没有成体系的法律条文只是散见于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一般来说,证据需要提前提交法庭,由对方在举证期答辩期内进行质证。这样既提高了法庭审判的效率,又可以充分的发挥质证的作用。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规定
      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规定 对于专利申请比较熟悉的朋友可能都知道,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成功办理可以大大减免专利在申请是前期需要投入的费用,这也是我国政府部门考虑到低收入个人以及企业而做出的特殊政策。那么,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关于此项措施有...


·小车车船税多少
      小车车船税多少钱 怎么缴纳一、小车车船税多少钱车船税属于地方税,每个地方的征收标准大体上是大同小异的,是根据国家政策上来的。但是也有一定的区别,例如以普通常见的私家车9个座位以下的为例,北京税收年收为480元,上海450元,重庆400元,而江苏则为360元。因此从这个可以看出金额...


·不涉及财产的离婚诉讼费交多少?
      不涉及财产的离婚诉讼费交多少?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确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


·一、交通事故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1、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调解事宜,交通事故处理有规定的期限,但是这个规定力度不大且有很多处理操作的空间,因此约束力不强。 另外对方如果不能提供详细的费用证明单据的,你方有权追讨所垫付的费用。 2、如果交警已经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双方签字,除非对方...


·民间借贷指示交付的规定有哪些?
      民间借贷指示交付的规定有哪些?民间借贷指示交付的法律规定《合同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等,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二、民间借贷的司...


·非机动车驾驶人醉酒怎么处罚
      非机动车驾驶人醉酒怎么处罚 我们常听见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被处罚的情况,但是实践中还有非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的,那么非机动车驾驶人醉酒怎么处罚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醉酒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


·开车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项目有哪些
      开车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疗...


·车险具体包括哪些内容2023
      车险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赔付,保费950元/年;2、商业险:车主自选的险种,主要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玻璃...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容易造成人员受伤,此时需要对伤者做出专业的伤残鉴定,确定了实际的伤残等级之后,才能据此进行赔偿。其中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了,那么这个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


·因机动车逆向行驶发生的交通事故谁负责?
      因机动车逆向行驶发生的交通事故谁负责? 逆行全责”、“拐弯让直行”,这是通常划分事故责任的原则,具体还要看当时两车的撞击部位来判断。 具体责任认定要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决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


·交通事故调解时限是多久?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并不是只有诉讼一种方式,此时若当事人都愿意的话,那么可以申请由交警居中对事故做出调解处理。但进行调解也是有时限要求的,那到底交通事故调解时限是多久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调解时限是多久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