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实婚姻起诉离婚怎么进行?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诉讼是我国司法审判中最为常见的诉讼种类,一般经过民政局登记结婚后诉讼离婚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对于没有经过登记结婚的事实婚姻如何起诉离婚我国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只能根据法学理论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事实婚姻起诉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事实婚姻起诉离婚的方法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如果事实婚姻的一方不愿意解除同居关系,或者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发生争议的,则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会准许解除同居关系。如果还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的,双方协商不下的情况下,法院也会一并作出判决。具体手续如下: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二、法院处理事实婚姻的方式
  
  在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解除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需要注意的是,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往往认为自己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长期一起生活应当属于事实婚姻,所以法院应该按照离婚处理。但是,由于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不管在一起多久,只要的登记就不是夫妻,所以法院会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起诉要求“离婚”的,法院会判决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像离婚诉讼中那样,调解当事人重归于好。如果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分割问题存在争议的,法院会一并判决。
  
  综上所述,事实婚姻起诉离婚的程序与一般离婚诉讼的程序相同,只是最后法院的判决不同于一般的离婚诉讼,法院只会判决解除同居关系,并根据共同共有的关系分割二人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婚姻财产分配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财产分配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条例是什么?
      婚姻,是一件大事。1980年,我国正式颁布第一部《婚姻法》。明确我国夫妻之间的各种规定。我国《婚姻法》进行过一次修订。在经济形势发生改变和国家政策的调整背景下,做出了最新调整。《民法典》(自1月1日起施行)目前是最新规定。 《民法典》与离婚相关的条例有哪些?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重婚罪怎么判
      一、重婚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二、...


·最新婚姻法全文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最新《民法典》婚姻编全文是什么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一节??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怎么确定抚养权变更的案件管辖法院
      若离婚之后一段时间,一方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话,则当事人之间可以先协商进行变更。但要是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则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变更。但此时就会涉及到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究竟当事人应该怎么确定抚养权变更的案件管辖法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确定...


·虚假离婚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虚假离婚在当今社会是十分盛行的,如果夫妻一方在外欠债又无法偿还时,为了转移家中的财产,往往夫妻之间会采用虚假离婚的方式。那你知道虚假离婚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什么是虚假离婚 虚假离婚,或称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


·一、诉讼离婚被告反诉特点是什么?
      一、诉讼离婚被告反诉特点是什么 反诉具有以下特点:1、反诉与本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具有双重性,本诉的原告是反诉的被告,反诉的原告仍然是本诉的被告。2、反诉请求是独立的,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既是相互牵连,又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3、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吞并本诉原...


·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所需资料是什么
      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所需资料是什么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1、再婚者。多数再婚者再婚前都...


·法律如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与分割原则的?
      法律如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与分割原则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


·新《民法典》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新《民法典》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


·离婚的女人户口该往哪迁
      离婚的女人户口该往哪迁女方户口可以单列,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迁出。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2、办理迁入手续。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