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诈骗了要判刑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网络诈骗了要判刑吗?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信息的丰富性,互联网中充斥着大量的诈骗信息,很多人一不小心就被骗去很多钱财。从法律上讲,网络诈骗与普通的诈骗罪是一样的,只是网络诈骗是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行为而已。因此就有人问网络诈骗了2000要判刑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网络诈骗2020元的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起点标准由“四万元”上调至“五万元”,意味着“四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这部分本应在“数额巨大”区间量刑的案件将在“数额较大”区间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由“二十万元”上调至“五十万元”。
  
  二、被害人的维权方法
  
  可以起诉。因为诈骗两千已经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了。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具体的立案标准的每个地区不太一样,一般是2000元。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另外,被骗的财物也有追回的可能,但概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网络诈骗案件一般比较难破,调查取证不方便,破案时间会比较长,不利于追回受害人损失。 作为受害人,积极主动联系警方,提供尽可能多和详细的助于破案的信息,有利于尽快抓到罪犯,追回损失。若警方短时间内无进展,也不要太过于着急,耐心等待同时汲取教训,不要再次上当受骗。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网络诈骗了2000要判刑的,但是对于一些经济发达的省份或者城市,相应的立案标准可能会有所提高,诈骗2000元就不会被判处刑罚,但是也会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法律中规定的审理期限也是不一样的。而无论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中,其实都会涉及到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程序。在不用的审理阶段,自然法律中要求的期限也不同。那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


·不认罪会重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制度当然也要充分保障被告方和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一些权利,侦查工作出现错误导致错抓错判的案例之前也并不是没有,因为在此之前的法律漏洞就出现过屈打成招,导致犯罪嫌疑人最后冤枉被判死刑的极端案例。可是现在有人认为不认罪的话依然会重判,那么,不认罪会重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不认罪...


·诈骗罪去自首能减轻多少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诈骗自首能减刑多少,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因为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和不同的自首情节,对量刑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但是通常情况下,存在自首情节,有可能会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


·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也就不应使用犯罪既遂这一概念,...


·行为人单纯的吸毒行为,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这同样也是属于违
      行为人单纯的吸毒行为,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这同样也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即使不会对行为人进行刑事处罚,但是也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进行刑事拘留。那么您知道吸毒行政拘留有案底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吸毒行政拘留有案底吗 吸毒不是犯罪,不会留下案底,但根据我国相关行...


·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的措施,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日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刑的话,则是可以折抵刑期的。那么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 新刑诉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


·水中投毒犯罪预备的认定特征有哪些?
      水中投毒犯罪预备的认定特征有哪些? 一、 水中投毒犯罪预备的认定特征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


·缓刑期过后发现缓刑期内犯罪如何处罚?
      缓刑期过后发现缓刑期内犯罪如何处罚?缓刑期满后发现的,只处理被发现的单罪,不合并处罚。《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


·审理刑事案件判刑时间怎么算
      审理刑事案件判刑时间怎么算 一、审理刑事案件判刑时间怎么算? 刑事案件判刑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


·被判拘役2个月上班吗?
      被判拘役2个月上班吗?被判拘役2个月是不上班的,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二、拘役的适用条件...


·关于故意伤害轻伤的量刑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故意伤害轻伤的量刑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故意伤害轻伤的量刑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1、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轻伤伤残等级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相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