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方没钱,要怎么办?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当官司胜诉后,若对方无钱或无偿还能力的,甚至转移财产的,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可凭已生效判决书、仲裁文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尽可能获得赔偿。

  

  一般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如法院判决书。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如公证书的公证书。

  

  5、填写申请执行表。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通常是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房屋情况、车辆情况、存款情况等。


·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是任何犯罪都必须具有的客观事实。多数情况下,它们对是否构成犯罪没有影响,但是个别情况下,刑法将一定的时间、地点或者手段规定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这种情况下对是否犯罪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构成要件的时间,指刑法规定的某...


·有关绑架罪的一罪与数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绑架他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根据这一规定,行为人在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的,适用绑架罪的加重法定刑处罚,而不能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实践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有三种情形:一是在绑架过程中因遭...


·在什么情况下检察院可以不予起诉?
      不予起诉分三种情形。
第一,法定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其适用条件为: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⑵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⑶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⑷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⑹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未成年人的资格刑适用
      资格刑的主要种类是剥夺政治权利。作为对政治权利的通常刑法上的理解,分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领会、游行示威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的权力四部分,剥夺政治权利实际上就是剥夺公民在国家一切政治生活中的发言权。
  ...


·如何起诉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一、如何理解重婚?
   ...


·喝酒后在村道上开车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首先,以下几种行为可以认定为危险驾驶:   1、驾驶人互相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驾驶人醉酒后开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驾驶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


·包庇罪与伪证罪的区别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行为。 伪证罪中的故意作虚假证明为犯罪人隐匿罪证的行为,与窝藏、包庇罪有相似之处,其主要区别在于: (1)包庇罪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为特殊...


·职务侵占罪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吗 ?
      1、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人民法院将根据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3、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这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因...


·什么是犯罪主观方面?
      


·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此罪的特点是主观上属于过失,如果故意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精神病人犯罪可以要求其监护人赔偿吗?
      按照《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这也就是生活中常说的,精神病人不犯罪了。 但需要注意的是,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后,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必须经过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确认之后,才能确定其是否需...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