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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的付款方式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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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过程中,一方实际交付货物,而另一方就需要按照约定好的金额付款,在买卖商品房的时候也是如此。但由于商品房的价格偏高,购房者不一定会一次性全款付清,因此在付款方式上面才会有所不同。具体而言买卖房屋的付款方式有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卖房屋的付款方式有什么
  
  1、一次性付款
  即双方签订售房合同一定期限内(通常是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付清房款的95%,剩余5%在交房时一次付清。一次性付款手续简便,房价折扣较高,但占用大量资金。对期房而言,一次性付款意味着承担更多的风险。目前由于上海房地产市场较热,因此也有的开发商要求购房人一次性支付100%的房款,我们认为购房者还是应该留有一些余款在手中,这样在交房时不致于过于被动,实践中的交付过或大或小地存在一些问题,留有尾款在手,对于争取开发商积极温和的态度,是有一定作用的。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因为目前上海房地产市场热度较高,因此,一次性付款开发商基本不再对房价打拆。
  2、分期付款
  一般是在付清首期房款后随工程进度分若干期付款,直至交房后全部付清,有免息付款和低息分期付款两种方式。分期付款方式虽然可以减轻筹资压力及资金风险,但费时费力,也不能享受优惠。此外,根据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因此,购房人如果选择分期付款,应当注意最高人民法院的此条规定。因为只有消费者支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才能先于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成为最优先受偿的主体。如果纠纷产生时,按分期付款的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款项或大部分款项,则不能按司法解释享受最优先的受偿权。
  3、银行按揭贷款
  即通常所说的房地产抵押贷款,由银行先行支付房款给房产商,以后购房者按协议逐月向银行支付贷款本息的一种付款方式。银行按揭抵押贷款是让购房者真正享受到银行融资的优势,但办理手续较为严格。目前我国采用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相结合的方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于第一会计年度开始根据当时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本年度的利率水平。目前,银行按揭贷款是上海市民购买商品房最主要的方式。按揭贷款根据市场上现行的贷款性质不同,又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储蓄贷款、楼盘合作方式等。
  二、怎么避免购房付款纠纷
  
  第一步:正确估量个人资产
  买房要根据需要和支付能力综合考虑,先买支付得起的房,再买喜欢的房,其要诀是审慎地计算个人净资产。净资产值是个人支付能力的底牌,必须认真算出来,对于普通上班族来说还包括三个月支出的总和,以便应急。
  第二步:考虑还贷能力
  自商业银行推出购房贷款业务以来,住房按揭就是楼市的“主力军”,不少有现金购房的市民也选择这种住房抵押按揭贷款业务。贷款购房时,首先要注意的是购房贷款利息的问题,根据现行的银行房贷利率,年限较长贷款利息竟比贷款额(所谓的还款本金)还要高。市民购房后每月向银行支付的月供,已经成为不少贷款购房家庭的主要的经济负担。因此,购房时所办理的按揭贷款业务,一定要根据自己后期的经济收入情况来定。
  第三步:了解各项税费
  购房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来购房。但准备100万元的现金,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买到100万元的房子,因为还要减去必要的办证税费、维修基金等费用。即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与银行按揭贷款。现在各城市的房价都普遍偏高,而能够一次性付清全款的人不多了,同时分期付款的话开发商肯定不能接受,因此多数购房者都会选择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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