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延长劳动时间其实也就是加班,而劳动者加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主动加班,二是单位安排加班。而一般只有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才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但对于很多劳动者而言,可能不是很清楚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应该怎么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都规定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必须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又进一步做了说明。具体的支付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1)平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等同于加班时间;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另外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二、计件工资应当如何计算
  
  计件工资指按照职工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 (或作业数量) 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发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种或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
  
  (1) 能准确计量产品数量;
  
  (2) 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并能准确检验;
  
  (3) 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取决于工人的主观努力;
  
  (4) 具有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较健全的原始记录;
  
  (5) 生产任务饱满,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和产品销路正常,并需要鼓励其增加产量。
  
  计件工资具有直接无限计件工资、有限计件工资、累进计件工资、超额计件工资等多种。
  
  计件单价,指实行计件工资制时,企业为职工完成的每件合格产品(或某项作业) 规定的工资支付标准。计件单价是根据工作物等级、相应的计时工资标准和劳动定额计算出来得,是支付计件工资的主要依据。所以计件单价是否科学合理,主要取决于正确确定工作物等级和劳动定额。
  
  计件单价的公式:
  
  (1) 按产量定额计算:
  
  计件单价= 该工作物等级的单位时间的工资标准。
  
  (2) 按工时定额计算:单位时间的产量定额
  
  计件单价=该工作物等级的单位时间的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
  
  集体计件:
  
  (1) 按产量定额计算:
  
  计件单价= 集体计件单位定员内全体人员的工资标准之和。
  
  (2) 按工时定额计算: 定员内全体人员单位时间内产量定额
  
  计件单价= 集体计件单位定员内全体人员单位时间的工资标准之和×定员内全体人员单位时间内的产品工时定额。
  
  此时在不同时间段加班的话,则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不一样,其中要是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话,则需要支付3倍的加班工资。当然,现实中进行出现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可以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资贷款能贷多少
      工资贷款能贷多少? 如果借款人除了每月的工资外,没有车没有放,那么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可以选择无抵押贷款,一般无抵押贷款,最高的贷款额度是你每个月工资的10倍,如果借款人每个月的工资是一万块钱,那么可以申请到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0000×10=100000元。如果借款人除了每月的工资外...


·主动离职的有没有工资?
      主动离职的有没有工资?有工资。不过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在公司工作十几年了,...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只有经过专业的认定之后,确定属于工伤范畴的,那么之后才能根据实际的伤残等级,获得对应的工伤赔偿。而这个工伤认定也有一定的范围,那到底工伤认定的范围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


·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谁组织验收?
      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谁组织验收? 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就可以带领施工团队进行工程建设,在施工完成后再由相关人员进行质量评定,只要工程质量评定合格或达到合同标准的就可以与发包人中终结合同关系。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参与质量评定者必须符合规定,那么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谁组织验收的呢...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我国的建筑工程和装修工程是不可分割的。建筑工程质量有保障,也就代表着地基打的稳。而装修工程更多的构造良好整洁明净的建筑内部环境。那么,今天,我们腰围您讲解的是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目录内容是什么? 1总则.1 ...


·劳动关系事实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当你去一家公司应职,那家公司聘用你之后,你与那家公司之间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说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是最重要的。所以有很多纠纷也是由事实劳动关系认知不同引起的。那么事实劳动关系怎么认定,我们通过阅读下文来了解劳动关系事实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有哪些...


·工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是什么?
      随着产品质量的不断被质疑,越来越多的虚假产品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国家不得不对公司这种制假售假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对于这种责任最大的就属行政机关了。他们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机构,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首先应该进行惩处。那么工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是什么呢? 一、工商行政处罚裁量标...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和企业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工作时间久了也有会想离职的,有就会选择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达到离职的目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法所允许的,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劳动关系的解除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具体怎么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与单位解除...


·疫情期间违规提前复工有什么处罚
      1、行政责任若企业违反当地的复工规定,擅自提前复工,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可能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不...


·按照规定市政工程质保金多少
      按照规定市政工程质保金多少钱?众所周知,一项工程的完成往往需要质保金为其保驾护航,以来确保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质保金根据工程的各项成本等差异其金额也有所不同。对于市政工程来说,其质保金也与普通工程有所差异。那么市政工程质保金多少钱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建设工程质...


·办理居住证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吗
      办理居住证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吗?办居住证可以没有劳动合同。居住证不一定需要劳动合同才能办理,这是因为居住证跟劳动合同这两方面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可以到所住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如果要办理居住证,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去出租屋管理中心或者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办理。居住证一般是提供房东的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