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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征地补偿标准中房屋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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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江宁征地补偿标准中房屋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南京市江宁区经济的迅速发展,该区的城市化建设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而在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与当地居民利益最为密切相关的应该就是政府征地问题了,尤其是在征地范围内还有房屋建设时您更是会格外关注,那么南京江宁征地补偿标准中房屋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款标准征收安置房安置价格低于4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0%确定;高于4000元(含4000元)低于5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2%确定;高于5000元(含5000元)低于6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4%确定;高于6000元(含6000元)每平方米86%确定。2、住宅房屋实行统拆自建的征收补偿款标准房屋结构为钢筋砼,砖混,砖木,木结构的建房补助款补偿标准为200元/平方米;房屋结构为简易结构的建房补助款补偿标准为150元/平方米。
  二、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房屋结构为钢筋砼,砖混,砖木,木结构,简易结构的,由具备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三、住宅房屋搬家费、自行过渡费和提前搬家奖励费补偿标准
  1、搬家费补偿标准为20元/平方米,按被征收人的联合确认建筑面积计算,超过240平方米的,以24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2000元的补足至2000元。2、自行过渡费标准(1)江宁街道过渡费,按联合确认面积每月每平方米8元,不足800元的补足至800元。过渡期自被征收人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征收安置房为多层的,过渡期不超过24个月。征收安置房为小高层、高层和超高层的,过渡期不超过36个月。自逾期之日起,每月支付双倍的过渡费。(2)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的,一次性给予50元/平方米补偿,超过240平方米的,以240平方米计算,不足5000元的补足至5000元。
  四、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拆移补偿费标准
  电话310元/部;有线电视400元/户;宽带网500元/端口;空调200元/台;沼气设备400元/户;太阳能热水器2500元/台。管道煤气(天然气)拆除2800元/户,电增容超过8千瓦280元/千瓦(超过部分)其实政府征地进行城市化建设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长远利益,我们都应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而清楚了解征地赔偿标准,干脆利落的协助政府解决好征地补偿的相关问题,不仅是对我们切身利益的保障,更是对城市建设大力支持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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