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的进行调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变更劳动合同的,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如果劳动者坚持不同意调岗的,用人单位只能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形。


·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是否是劳动关系?
      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是否是劳动关系? 按国家规定,男性60周岁以上和女性50周岁以上(公务员女性为55周岁)的人,已经不具备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只能建立劳务关系。当然,全国各地的政策对劳动和劳务关系的判断都各执一词,也有一些地方法判决是劳动关系,主要考虑员工超龄了...


·工程质保验收的要求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保验收的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平时您在生活当中不管购买什么商品,都是有质量保证期的,所以更不用说是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的整体造价,投资数额都是非常大的,所以在完工以后,其实也是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检验,肯定是要结合各种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的时间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骨折工伤一般休息多长时间?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骨折工伤一般休息多长时间? 职工在上班期间因执行公务受伤的,用人单位需要为其支付医药费,若受伤情况经司法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例如骨折等一般的工伤,根据实际情况,受伤者可以申请带薪休假。那么,根据工伤管理条例骨折工伤一般休息多长时间? 一...


·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想离职的话,总要经过辞职这个阶段。辞职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说一声儿就行,辞职不当往往会给劳动者带来后续的麻烦。那么,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 新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灵...


·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在建设的过程中,其中某个职业它没有好好履行自己的义务,给整个工程带来不好的作用,那这时候就需要把他换下来,不用他了,再换一个更好的来执行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一个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需要像一个文书的东西来规定您的责任。所以就得了解建筑工程变更...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或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自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与经办机构的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工伤认定书误签怎么办,工伤认定书拿到后怎么索赔?
      进行工伤认定的目的在于想获得单位工伤赔偿,鉴定的流程一般是劳动者将鉴定需要的材料交给社保局,然后社保局受理后,需要在限定极限内出具工伤认定书,劳动者在去认定书时是需要签字的,如果工伤认定书误签怎么办?现在就来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工伤认定书误签怎么办? 去社保局拿工伤伤残鉴定结...


·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什么?
      在每一个人找工作,就业,辞职,下岗等等劳动过程中,对于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法,我们需要根据国家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及工资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由于我国地域广大,所以不同的地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就会有所不同,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是这样。 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


·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一、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退休人员有误工费吗
      退休人员有误工费吗 一、退休人员有误工费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误工中的工应理解为社会劳动,包括在职人员的正常工作和退休人员退休后的有偿劳动...


·南京工亡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赔偿?
      员工在工作时,发生事故造成自己身体受伤的情形,属于工伤。依法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和公司的相应赔偿。但是一旦事故造成员工死亡的情形就是工亡,那直接就是员工的生命没了。所以公司不仅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该员工有子女的情况,还应该承担该员工子女的抚养费,但是南京工亡抚养费标准是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