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资诈骗构成要件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近年来,我国在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更加关注公民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集资诈骗这样的情况,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资诈骗在一定程度上会构成犯罪,那么集资诈骗构成要件有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集资诈骗
  
  根据现有的刑法及最高法院的解释,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其“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二、构成集资诈骗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
  
  (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以及主观要件。首先该行为触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制度,然后应当实施一定的行为,并且在主观意识上是故意的,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刑事责任年龄达到、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父母与孩子之间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所以即使夫妻离婚之后,您一般都会努力的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的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可以协商决定,当然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决。那么,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够提供一定的帮助。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一般子女抚养费原告是谁?
      抚养孩子是父母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离婚之后就会对孩子的抚养带来一定的问题,因为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归一方所有另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有时候抚养会拒绝支付需要起诉来维权,那子女抚养费原告是谁?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一般子女抚养费原告是谁 ...


·夫妻约定财产制婚后补写协议书可以吗?
      夫妻约定财产制婚后补写协议书可以吗?不可以,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婚后补写协议书是无效的,婚后补写的协议书显然并没有时间上的法律效应。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同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针对不同情况的夫妻,在有离婚打算的时候,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当然,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此时都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究竟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呢?下文中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 (...


·分居后出轨财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夫妻在感情不和时经常出现分居的情况,分居又很容易导致其中一方有出轨的行为,那么分居后出轨财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题。 一、分居后出轨财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我国的婚姻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即便夫妻已经分居,但是在法律上依然是夫妻关...


·离婚案件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十四种情形是什么
      离婚案件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十四种情形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


·离婚不抚养孩子下场是怎样的?
      离婚不抚养孩子下场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离婚,这个义务是不会改变的。但在实践中,许多夫妻在离婚时可能会有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并且在离婚后不愿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离婚不抚养孩子下场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说明,希望对您有...


·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权吗?
      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权吗?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权是可以的,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每个地区有关社会抚养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山东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7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同时还规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相信大多数还不是很了解,那么,下面就跟随我们来具体了解,山东省社会抚养费2017年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2017年...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


·夫妻离婚女方还要赡养男方父母吗
      夫妻离婚在法律上双方不仅没有任何关系了与其各自的家庭成员也不存在实质的关系。我们在网络或电视中经常看到离婚后女方仍然照顾男方父母。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离婚女方还要赡养男方父母吗?具体内容不妨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夫妻离婚女方还要赡养男方父母吗夫妻离婚女方还需要赡养男方父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