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利工程设计合同应该怎么写?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水利工程设计合同应该怎么写?
  
  我国南方河流密集,政府经常会进行水利工程建设。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会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设计施工单位。为了明确设计单位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工程设计不出现问题,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设计合同。那么水利工程设计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和您具体讲一讲。
  
  水利工程设计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计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1、用地方案图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1、第一次付费20%定金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年。
  
  (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l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
  
  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_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资料,包括各种合同,其中水利工程设计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建设单位应该同设计单位在合同中,就水利工程设计要求、水利工程概况、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些条款确定好。为了防止今后发生纠纷,双方要确保合同签字盖章。
  
  


·工伤认定证人证言怎么写?
      在工作的时候难免会出现意外,如果你不小心在工作中受了伤,那么这个就是属于工伤,工伤是需要认定证人的证言的,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工伤方面的劳动争议的话,是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在劳动仲裁程序中,是需要当事人提交必要的证据的,那么工伤认定证人证言怎么写呢,下面我们这就来为你们整理他的...


·未拖欠工程款证明是怎样的
      未拖欠工程款证明是怎样的? 一、未拖欠工程款证明是怎样的? 未拖欠工程款证明 兹某某工程为我施工单位(某某建筑公司)承包建设,与2012年11月24日开工建设,2015年4月5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无拖欠。 特此证明! 某某建筑有限公司 二、如何...


·加班加点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加班加点其实也就是劳动者加班,延迟工作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被单位安排加班加点工作的,才能依法向单位索要加班工资。若是劳动者主动加班的话,则就没有工资了。那实践中,加班加点的工资应该怎么算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加班加点的工资应该怎么算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是...


·无锡工伤认定十级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当劳动者在工作劳动中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时应认定为工伤,关于工商劳动者最关心的莫过于赔偿方面的问题。有关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的鉴定标准来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的计算,得出最终赔偿数额。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关于无锡工伤认定十级赔偿...


·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合法吗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法劳动法的行为,但是,如果只是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合法吗?若不合法,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损害的自然是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若是遇到单位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才有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合法吗 根...


·确认劳动关系时能否一并诉请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实践中经常出现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发生纠纷,那么确认劳动关系时能否一并诉请双倍工资?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确认劳动关系时能否一并诉请双倍工资? 劳动者在与用人...


·确定劳动关系的仲裁的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在企业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中,也容易出现劳动纠纷。解决劳动纠纷的办办法有两个,一是双方友好协商,还有另一种方法就是申请劳动仲裁。在许多微小企业,是不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的,没有劳动合同,只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若发生争议,需要劳动仲裁,首先就需裁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接下...


·新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哪些人可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是很容易受伤的,而此时是否能够被定为工伤,就需要进行认定。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从法律上面分析,究竟哪些人可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人可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工伤...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确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用人单位剥削劳动者,同时也是为了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当事人双方有据可凭。那么确认劳动关系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其具体的确认办法,以供您了解。...


·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可以说算是单位的老员工,但即使是这样的情况下,也不排除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这个时候多数也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那么劳动合同满十年后解除的话,该如何进行补偿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是如果是当即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