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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受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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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在从事劳动的过程中,有的人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些人在与用人单位的争议过程中,经常不能通过劳动法律法规来解决。这给劳动者带来了不小的损失。但是,概念法律的规定,与正式的劳动关系一样事实劳动关系受保护。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劳动者虽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样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用人单位既要保证劳动者的工资标准,还要依法缴纳社保等费用。
  
  二、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
  
  尽管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未对事实劳动关系作出十分明确的规定,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第2 款及第11条的等的规定及《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事实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归纳起来,实践中存在以下三种事实劳动关系:一是用人单位自始就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期限届满后,双方以口头形式或者行为表示继续劳动关系,而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三是由于双方的书面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规定,致使其成为无效合同,而双方已依此确立了劳动关系。
  
  由此可以归纳出符合事实劳动关系须具备以下要件:
  
  第一,劳动行为已经发生,即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第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从属关系,此区别于劳务关系;
  
  第三,其合法性要件上存在一定缺陷,这也是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原因。
  
  三、认定劳动关系的凭证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事实劳动关系受保护是可以肯定的。只是在司法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比较困难,劳动者需要举证相应的证明,否则,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样难以得到保障。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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