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夜间施工对于工程的建设者来说也是万不得已的情况,而对于居民来说夜间施工可以说是一种骚扰,所以国家对于夜间施工的问题也是做了很多的限制的,首先便是如果想要夜间施工那么一定要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一、有效期是多久
  
  该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小时,并不是长期有效。而且,两次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24小时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是指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这个一般是地方性法规或一些部门规章或文件才有的东西,很难细化,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重点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
  
  二、申请程序
  
  1、提交材料清单:
  
  首次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证、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方案(以上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夜间建筑施工申请(内容包括:准备进行夜间施工的项目、工序、理由,需进行夜间施工天数及周边居民情况等),夜间施工征求意见表。
  
  2、企业需做好的工作:
  
  ①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
  
  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处,并委派专人负责。
  
  ③建设单位委托环保监测机构测定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夜间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对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由建设单位适当给予经济补偿。
  
  3、申办流程: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窗口提交书面申请,领取“夜间建筑施工征求意见表”→按要求填写,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携带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及“夜间建筑施工征求意见表”→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材料,所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夜间施工规定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受理;对准备工作不到位、不符合夜间建筑施工规定或所提交的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窗口对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下发“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证”(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许可证”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提交窗口审批→区环保局审批→将审批后的“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证”返回建委窗口备案、存档。
  
  由于夜间施工的特殊性,所以对于夜间施工是需要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当然这个夜间施工许可证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也就是说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有限的,并不是像其他的一些许可证,办了之后便可以一直用的,其实在我国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来说是48个小时。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禁业竞止协议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禁业竞止协议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必然影响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效力,即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仍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用人单位也有义务按照约定时间和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和用...


·2023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
      紧跟国家政策变化,九江市对劳动者工伤鉴定的标准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对于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很多九江市民表示都还不太了解。所以,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 一、九江工伤鉴定标准 (一)九江市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待遇 ...


·企业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如果没有按时签订,还需要进行
      企业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如果没有按时签订,还需要进行补签。不过,如果进行补签,用人单位要支付之前没有签订合同时的两倍工资,这对企业是一个督促。那么劳动合同补签后能否免除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补签后能否免除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 劳动合同补签...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范文怎么写?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范文怎么写?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


·法院裁定驳回劳动仲裁裁决可以吗?
      法院裁定驳回劳动仲裁裁决可以吗?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被驳回起诉后,劳动仲裁的裁决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当事人不服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则劳动仲裁裁决不生效。但如第二审人民法院仍...


·工伤认定中止时间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还有就是劳动局在为员工做工伤认定的时候,肯定也是有流程的,层层报批以后,才会决定受理。有些时候,可能您不及时的申请做工伤认定的话,就超过了如果认定的时间,或者是劳动局内部意见不一样,也会中止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中止时间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


·劳动合同11个月没签补偿金是多少
      劳动合同11个月没签补偿金是多少?劳动合同11个月没签补偿金要根据自己的工资标准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


·工伤鉴定单位委托书怎么写?
      我们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给工作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经济损失以及身体健康损失,员工受了工伤之后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工伤鉴定,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进行鉴定,那工伤鉴定单位委托书怎么写?下面就详...


·劳动合同法保密费与竞业限制补偿的区别
      关于保密义务,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有如下规定“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那么,劳动合...


·八级工伤赔偿哪些包括费用?
      对于工伤中的伤残等级也是具体被分为了十级的,其中一级是最严重的,当然了十级就是相对较轻的了。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可能做出的赔偿项目不同,那其中八级工伤赔偿哪些费用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八级工伤赔偿哪些费用 工伤八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


·发生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一、发生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由提供图纸的单位或者是个人承担,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他人财产损害的,不论生产者有无过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