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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于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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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对于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援助主要帮助的是那些有诉讼意愿的,但是没有经济能力支付诉讼费的贫困人群。他们可以用法律援助主张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法律援助使很多人都受益了,如果我们有民事诉求想要申请法律援助的要了解国家对于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
  
  一、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这项制度实际上是法律扶贫、扶弱、扶残,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障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根据200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法律援助条例》,“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民事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该条例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法律援助机构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案件或者事件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对申请进行审查的时间,但是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0日。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还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审议。同级人民政府将在收到重新审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可以帮助很多人进行法院诉讼,主张权利,但是申请法律援助还是有很多条件的,因为民事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要事先了解国家对于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这样可以提前知道自己是不是满足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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