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签名真实性的举证责任应由条据持有人承担。
如果双方对该非典型签名是否确系该人所签而发生争议,则属于举证责任的问题,应与签署真实法定姓名一样,依照证据规则来分配申请笔迹鉴定的举证责任。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证明的责任。这里的“主张”指的是民事诉讼中的事实主张,不包括法律主张,具体是指具有实体或程序意义的法律事实主张,而不能理解为一种主观态度或意见。
根据“否认者不承担举证责任”的基本证据理论,当事人只对自己主张的积极事实承担证明责任,对消极事实无须承担证明责任。例如,条据持有者主张的“这张借条是真实的”属于积极的事实主张,因此其应当证明这张借条是真实的,而对方当事人反驳说“这张借条不是我写的”就是一种单纯的否认,不应视为主张,因此应由条据持有者证明其所持条据的真实性。且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明力的基础与前提,如果真实性争议没有解决的话,证明力就存在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条据真实性的证明责任也应归属于条据持有者,如果需要对条据提起笔迹鉴定,就应由条据的持有者提出申请。
一般情况下,借条或欠条等债权凭证既是权利人主张债权金额的证据,也是证明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此类案件实际上多属于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举证要求
举证要求就是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支持主张的法律依据等。
一、基本要求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
·提存的类型以及区别
目前,我国公证机关接受的提存分为两类:
一是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简称“清偿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将无法...
·债的发生原因
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它包括以下几种:
一、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它产生债...
·债务抵销权的行使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权人必须向对方当事人作出抵销的意思表示,抵销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同意,抵销权人也不得撤回。
&...
·债的概念
债,作为民法上的概念,重要的有合同关系、因无因管理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不当得利返还产生的关系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系...
![]() |
18036231135![]() ![]() 在线法律咨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