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地上干活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怎么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工作生活中,安全始终是最重要的话题之一,安全是人们生产的第一要素,无论在任何行业,都有其各自的安全规范。在实际生活中,常会有因意外或疏忽导致的工作上的受伤,在工作岗位或因工作受伤的情况下,都可申请工伤的赔偿。那么工地上干活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怎么算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工地上干活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怎么算
  
  手指骨折应先经过相关机构鉴定其伤害程度,判定工伤等级,再对工伤进行具体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辅助器具费用
  
  4、停工留薪期工资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离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阅读上文内容介绍可知,关于工地上干活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怎么算这一问题,给出的解答是应先去相关机构对遭受伤害的手指进行程度鉴定,判断所受工伤的等级,再依据受伤等级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工资,依据国家规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受到工伤后应及时就医,收集好证明材料,依法索求赔偿。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如今大部分新建小区都会修建地下停车场,作为小区重要的配套工程,这种地下工程对防水要求很高。施工方必须做好防水工程,这样在雨季的时候,才能避免被水淹。在工程质量方面,国家有相应的验收规范。那么,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


·签劳动合同前应注意什么?
      对于劳动者来讲,不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当时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而在签劳动合同签也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的。那到底签劳动合同前应注意什么呢?可能很多人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单位签劳动合同前应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前应当注意以下...


·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规定
      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规定 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的话,一般没有代通知金,因为合同上面有明确的合同到期时间。但是如果没到期单位提出解聘的话,那应该是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如果不能提前30天的话,那么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另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还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签订建筑合同肯定会约定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肯定不能随意的约定,必须是在法定的限额内,而且不能只约定单方的违约金,必须约定双方违约金。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民法典》第...


·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规范是怎样的?
      近年来,因建筑工程导致的纠纷事件日益增多,为提高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质量,促进法治发展,我国颁布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14年3月又出台了专门关于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的文件。由于工程鉴定专业化、复杂化,从业人员一般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今天,我们就该法规中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规范中...


·工伤认定书的效力主要是什么
      关于工伤,其实并不排除用人单位和员工私下调解的这样一种情况,很多员工甚至都在用人单位的协调之下,主动放弃了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双方是协商解决的话,肯定不进行工伤认定,自然就没有工伤认定书,不过我们建议您在放弃做工伤认定之前,还是应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书的效力主要是什么? 一、工...


·对于一些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国家都会管理,当然国家进行管理是有
      对于一些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国家都会管理,当然国家进行管理是有着法律依据的。在很多法律当中,都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很多人想知道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1、《建筑法》 ...


·南京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
      南京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


·地面砖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具体有什么?
      地面砖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具体有什么?地面砖工程质量是指在验收铺地砖的过程中,对瓷砖的平整度,色差和划痕等的质量检验。通常我们可以目测出地砖的对缝以及拼花是否整齐。如果出现了裂缝及裂纹等状况时,则工程质量不合格。那么,地面砖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呢?听一听我们怎么说: 第一、地板...


·茶楼使用童工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从事服务行业由于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用人的单位很少会仔细核对员工的身份证件,因此使用童工的情况很多。茶楼使用童工,不管是否明知对方年龄不符合法律规定,都是会受到处罚的,只不过会根据情节是否严重来判断罚款的金额问题。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茶楼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