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就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协议的了。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想签订一份简单租房协议,但却不知道该如何约定内容。针对这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简单租房协议范文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区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为__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第三条 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 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第七条 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第八条 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第十条 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不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条 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10%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 )项办法解决:(1)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商品房暂行管理办法
  
  甲 方: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签订租房协议的时候,并不是内容越少越好,要是内容过少的话,那很有可能有些应当约定的内容没有写进去,这样是不利于自身利益保护的。上述是我们为您带来的租房协议的范文,您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其实只要是把该约定清楚的内容都约定了。
  
  


·付完房款后卖房人拒绝交房如何处理?
      付完房款后卖房人拒绝交房的,处理办法是,先进行催告,如果经催告后,卖方仍不交房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付完房款后卖房人拒绝交房如何处理?   一、付完房款后卖房人拒绝交房如何处理   付完房款后卖房人拒绝交房的,买方可以催告...


·买卖房产打官司多久可以判决?
      买卖房产打官司多久可以判决?房产买卖纠纷案件属于民事领域,民事诉讼程序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


·按揭贷款买房是现代社会中年轻朋友们最常用的一种购置私人房子的
      按揭贷款买房是现代社会中年轻朋友们最常用的一种购置私人房子的方式,按揭贷款买房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即是不用一次性把房子款项付清。这样对于经济基础薄弱的年轻人来说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情。那么如何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办理按揭贷款...


·一、网签和房屋买卖合同一样么?
      一、网签和房屋买卖合同一样么?网签和房屋买卖合同是不一样的,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一般的"网签"程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


·离婚房产减名字吗,要办理哪些手续?
      不少夫妻都追求有一套自己的房产,有了自己的房子,好像生活才能更有保障,所以在买房时会写上夫妻两人的名字。但是当各种原因引起两人离婚,就会出项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离婚房产减名字吗,要办理哪些手续?成为离婚的两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吧。 离婚后房产证上配偶的名...


·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


·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众所周知,购买商品房时,购房者和开发商是要签订购房合同的,只有签订了购房合同,才能有效的维护双方的利益,那你知道,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一个是建设...


·已变更的房产夫妻离婚还能要求分割吗
      对于已变更的房产,意味着可能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已经没有对房产拥有所有权了,此时可能是将房产过户给了他人,同时也有可能是过户到了一方名下。那一般在这样的情况下,夫妻离婚还能要求分割房产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大部分案件的主要问题已不是解除婚姻关系,也不是子女的抚养,而...


·男方首付离婚房子归谁?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高居不下,似乎已经迎来了一个所谓的“离婚潮”。离婚最常提到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房产是结婚前基本具备的。离婚时,围绕房产的分割势必会引起离婚双方及其家人的争论。对于房产问题,情况较多也较复杂,离婚的双方通常是“公说公说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


·购房者在收房后,一般都会想要清晰的知道自己房屋的面积。那么,
      购房者在收房后,一般都会想要清晰的知道自己房屋的面积。那么,买房子面积要怎么算的呢?如果您计算的面积小于房屋购买时约定的面积,但开发商却不予解决,这就很可能会引发面积纠纷,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应该怎样去预防商品房面积纠纷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


·签订的买房合同有毁约期限吗?
      签订的买房合同有毁约期限吗 没有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购房合同的违约金的起诉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