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集资罪判一年多合理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非法集资罪是指个人或者是单位没有通过国家的审批,擅自就股票等项目进行集资的行为。非法集资是属于一种严重违反法律的事情,而且违反的是我国刑法,因此在适用法律的时候会判处有期徒刑。那么非法集资罪判一年多是否合理,非法集资罪和合法的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一、非法集资罪判一年多合理吗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因此非法集资罪判刑一年多是合理的。
  二、非法集资罪和民间借贷的区别
  我国法律体系没有民间借贷的概念,它是相对正规金融机构而言,所谓正规金融机构就是经国家批形式准的机构和业务,民间借贷就是在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之外的借贷行为。为了保障存款人的权益,监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但是企业和个人的资形式金需求是多方面的。比如个人得了大重病以后,他需要医疗费,从这方面来看,得到正规的金融是很困难的,所以就通过民间借贷来解决资金需求。非形式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上吸收资金的一种行为,主要有四个特征要件: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社会性就是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形式收资金,民间借贷是有特定对象的,非法集资罪是不特定的;利诱性,公开承诺给你回报多少;公开性,就是对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宣传。从概念上可以看到,民间借贷形式现在法律上没有禁止,非法集资罪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民间借贷是可能演变为非法集资罪形式的,比如一个小微企业主在初创的时候为了解决资本金的需要,会通过地缘、人缘、血缘关系来筹集资金,这个最初可能是民间借贷,就是几个非常熟的人、亲朋好形式友筹集一部分资金。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的扩张,在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他通过正规金融得到资金无法满足需求的时候,就会寻求其他渠道形式来募集资金,甚至铤而走险搞非法集资罪。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罪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罪风险自担。对形式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罪界限的把握上,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集资罪犯罪过程中一直是非常慎重。在正确区分两者界限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准确定性以后,构成非法集形式资犯罪的才实施打击,对正当的民间借贷活动,国家法律是不禁止的。在打击非法集资罪犯罪过程中,公安机关也始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发展并重的原则,落实宽严形式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坚决打击处理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而且在惩治非法集资罪犯罪过程中,除了要让非法集资罪犯罪嫌疑人不在经济上占到便宜之外,对其他利形式益受损人的权利要全力加以保护。实际上让非法集资罪犯罪嫌疑人把他非法获得的高利吐出来,就是对广大参与集资者利益的一种保护。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非法集资罪判一年多是属于一种正常的范围内的。非法集资罪会按照涉案金额、认罪态度、在犯罪行为中是否占主导地位来进行量刑。因此,触犯该条法律的时候,需要尽量的获取受害者的谅解,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必然会有这大量证据,因此不能抱着侥幸心理。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和处罚?
      挪用资金罪是指企业、公司及其他用人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使用国家或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对于挪用公款,拒不归还的,将处以行政拘留,那么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处罚呢?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 挪用资金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


·强奸致人死亡判几年刑?
      强奸致人死亡判几年刑根据《刑法》条文规定,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怎么处罚
      生活中,总有人为了寻求刺激,喜欢去破坏公用的设施,其中以广播电视和电信设施最为常见,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如果去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是会构成犯罪的,严重的情况下还会被判刑,那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怎么处罚呢? 一、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怎么处罚 犯本...


·广州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盗窃罪属于典型的数额犯罪,在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到盗窃所得的数额,但如果是入室盗窃或多次盗窃的话,则在定罪的时候就暂时不考虑数额。实践中,您还要注意一个情况,那就是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都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为您分享的是广州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


·网络非法经营罪的证据特点,电子证据怎么取证和认定?
      现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同时也有人利用网络来进行犯罪,我们在网络上发现网络非法经营者的时候我们首先就是要采取他们的犯罪证据才能够将他们绳之以法,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网络非法经营罪的证据取证。 一、网络非法经营罪的证据特点 网络犯罪带来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认定犯罪行为,关键就是如...


·嫌疑人因为打架拘役能探视吗
      嫌疑人因为打架拘役能探视吗 一、嫌疑人因为打架拘役能探视吗? 拘役期间家属可以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


·刑事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刑事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刑事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我们国家并不存在刑事侵权诉讼时效,如果是刑事案件当中所发生的一些民事侵权行为的话,也应当是按照民事方面诉讼时效来确定。具体如下所述。1、侵权行为的一般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对侵权行为同样运用。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为3年,超过这一期限,...


·最新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


·刑诉法公安机关管辖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刑诉法公安机关管辖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


·盗窃罪上诉会加重处罚吗
      盗窃案件中,如果被告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话,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那么盗窃罪上诉会加重处罚吗?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上诉会加重处罚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


·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 审理刑事诉讼案件的第一步就是要根据相关的原则确定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那么你知道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