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后驾车 处罚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酒后驾车 处罚是怎样的对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俗语,相信您都知道,但在现实中仍有不少机动车驾驶者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对于这样的行为我国是认定为交通违章行为的,那么就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酒驾酒后驾车 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酒后驾车 处罚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是让世界各国头疼的一大社会难题。作为酒精饮料消费大国,酒后驾车也是我国社会的顽疾之一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随着新刑法的颁布更是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专注,在这之前我国已经有相关法律对其进行了规定。其中有: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公安部记分规定,对不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在作出处罚的同时记12分。2、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对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5、对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后驾驶构成犯罪的怎么判
  酒后驾驶构成犯罪的会怎么判呢?我国法律对其有如下规定: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4、对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不仅仅是我国,其实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酒后驾车的行为都是进行了严厉打击的,就拿我国来说,酒驾行为要是构成了醉驾的话,那此时就会触犯危险驾驶罪,这种情况下对驾驶者的处罚将是更重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深基坑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哪些内容
      深基坑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哪些内容 一、深基坑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哪些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2、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擅自修改。 3、基坑开挖前,应先检查了解地质、水文、道路、附近建筑物、民房等状况,...


·一、公安部交通事故误工费的鉴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安部交通事故误工费的鉴定是怎么规定的? 鉴定机构只能对误工的期限进行鉴定,误工期限的鉴定,是依据公安部发布的《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进行鉴定,不同的伤,不同的个体,根据损伤的恢复情况,期限可能会有所差别。具体要根据法医审查所有资料以后并对伤者检查以后才能...


·车祸中受害人怎么索赔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受害方应做好以下准备:1、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全文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2009年9月2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发布 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州车船税怎么交?有哪些
      广州车船税怎么交?有哪些规定一、广州车船税怎么交 (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或《综合申报表》2 份。 (2)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原件及 复印件。 (3)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提供车船出厂合 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船的所有人...


·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路上开车,如果不幸发生车祸,造成了人员伤残,就必须会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不知道赔偿项目有哪些,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车祸伤残赔偿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费 医疗费根...


·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交?
      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交?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可以使合同双方得到一种财力担保,它可以起到减少投资风险、避免扰乱行业市场、督促双方认真履行合同等作用。那么,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交,才能够发挥它的作用?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就应该先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交,又交付给谁呢? ?法律法规...


·交通致死司机需要负刑事责任么
      交通致死司机需要负刑事责任吗?1、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中要是需要对财产损失作出赔偿的话,那此时多半都是对直接财产损害进行赔偿,而间接损失则有可能不赔偿。那实践中这个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


·江苏交通多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公式是怎么样的
      江苏交通多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公式是怎么样的 一、江苏交通多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公式是怎么样的?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


·交通事故赔偿主体该怎么确定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则此时肇事者需要对被害人做出赔偿。但有的时候情况比较复杂,肇事者以外的人也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那么现实中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主体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机动车所有人驾驶情况下发生事故所有人为赔偿责任人。 2、受雇人驾驶情况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