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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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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由谁负责?工程中期完工后,并且自检合格后,会请验收方进行验收,有些工程在验收合格后即可投入市场的使用,但是对于大部分工程来说,需要进行工程的等级的评定,然后发包方根据评定的等级支付工程价款,那么,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由谁负责的呢?
  一、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由谁负责?
  质量监督单位来评定。但在质量验收评定时,会有甲方,承建单位,监理单位都要参加!评级资料要有承建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字认可。
  二、工程质量等级划分的规定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①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②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③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④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评定工作是由监工方来完成的,这也就回答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由谁负责”这个问题,评定需要按照分部、单位、合同、建设项目的步骤进行,不同的评定阶段的评定等级是不一样的,对于那些评定不合格的,是需要进行返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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