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最新规定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土地使用权最新规定是什么?在我国人民只有土地使用权,而且是有使用年限规定的,土地用途类型不同有不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有四十年到四十年不等,那么具体是怎样的,土地使用权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可以一起来看一看!
  一、土地使用年限新规定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5、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可以知道,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综上来说,土地使用权最新规定涉及了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永久的,而是有各自的年限规定的,而且流转变更后年限也有规定,年限还有自动续期,土地使用权关于最新规定的这部分今天我们也做了一个比较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国务院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具体办法
      国务院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具体办法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国务院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具体办法。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土地补偿费...


·有房权证没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
      买房子时,您要注意房主是否证件齐全,因为证件不齐办理过户可能会出现问题,那么针对有房权证没土地使用证的情况,能否过户需要视情况而定,若可以过户可以后办理土地使用证,若不可以过户的房子,您要小心购买。下面我们就针对不同情况为您进行介绍。一、有房权证无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分两种情况,...


·土地管理法中划拨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吗
      土地管理法中划拨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吗?划拨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可以过户,但是需要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批,另外就是在转让之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


·土地使用权侵权官司的界定怎样办理的
       一、土地使用权侵权官司的界定怎样办理的 (一)土地侵权纠纷的定义和内涵: 土地侵权纠纷是指在土地权属明确的情况下,因对他人依法取得的土地权利构成侵害而引起的纠纷,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他项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包括...


·佛山市征地补偿2023年的标准是什么?
      佛山市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是新的一年,相同的,许多的地方也出台了新政策。新政策的体现在方方面面,在征地补偿方面也出现了新的改变。那么,居住于佛山的市民对于佛山市征地补偿标准应该很感兴趣,下面我们可以一起了解一下。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土地有三类、四类土地二种: 三类区片区...


·农村土地使用权拍卖规定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拍卖规定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拍卖在集体土地中应当是被允许的,但是在拍卖前一定要注意拍卖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资格进行拍卖土地,也就是说有没有取得相关的政府的许可。农村的土地一般划分为集体土地,比起城市土地会给予更多的政策关照,但同时也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限制,以...


·河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怎样的?
      河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怎样的?国家征用土地,会按照土地的原用途进行征用补偿,这笔费用就成为征地补偿费。河北省是一个大省,经济发展迅速但是各地区不统一,具体河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还需要根据当地区的经济情况来决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分配办法您可以参考一下。河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细则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细则是什么一.《土地管理法》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可见,农村土地可以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不能...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怎么定,补偿价格到底谁说了算?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怎么定,补偿价格到底谁说了算?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价格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给少了?征收人不满意。给多了呢?被征收人又不同意。到底给多少征收的双方都能够接受呢? 变化一:土地征收评估价格完全按照市场 让专业机构得出一个专业价格,依据专业的程序、法律赋予的权...


·土地使用期限允许超土地使用证多少
      土地使用期限允许超土地使用证多少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而我们个人只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当我们队对土地拥有使用权时,土地使用证就是给我们以正确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凭证,但是国家也对个人土地使用的期限有所规定。那么国家对土地使用期限允许超土地使用证多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通过下文来了解...


·甘肃征地补偿征标准
      甘肃征地补偿征标准各位甘肃省的朋友,不知您是否正面临着征地的问题,那么您了解甘肃省关于征地补偿的最新政策消息吗,这可是与切身利益极度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是很不是清楚的话,今天我们在这里将要介绍的就是2017甘肃征地补偿征标准,请一定要认真看。2017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