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传销罪商品认定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传销罪是一种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为名的,实际是引诱参与者缴纳费用或者是欺骗加入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然后通过参与人数的逐步壮大来从参与者身上捞取利益,按照顺序分成不同阶级,以不正当的手段控制参与者,传销罪商品认定是怎样的呢?
  
  传销罪商品认定
    《意见》第3条明确了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的“骗取财物”的认定问题,即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实施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应当认定为骗取财物。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被骗,不影响骗取财物的认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骗取财物”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之一,这也是传销活动的最本质特征,传销活动的一切目的都是为了骗取财物。实践中有意见认为“骗取财物”的认定需要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需要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承认被骗或者报案。经研究认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不能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同于侵犯财产犯罪。“骗取财物”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实践中应主要从行为人的客观行为方式加以认定和把握,只要行为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如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等欺诈手段,实施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行为,并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从中非法获利的,即应认定为“骗取财物”。  除了传销罪商品认定以外,由于传销活动的特殊性,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既是实施传销行为的违法者,又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有的受到蛊惑蒙蔽,被“洗脑”丧失判断力,无法认清其欺诈本质,有的虽然了解传销活动的虚伪性、欺骗性,但沉湎于快速发财的梦幻中自愿参加,并不承认被骗。因此,这里明确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被骗,不影响骗取财物的认定。
  罪名的适用
    《意见》第6条明确了相关罪名的适用问题,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集资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主要考虑是:目前,非法集资往往使用传销手法,传销活动也越来越多脱离实物,以“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资本运作”等形式出现,导致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集资诈骗罪相互交织。司法实践中,不同地方对此定性处理不一,既关系到对参与人员涉案身份、行为的认定和涉案财物的处置,又影响到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法律的严肃性。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实施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多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从一重处断。传销罪主要是以不正当手段欺骗引导参与者购买商品,所以传销罪商品认定是司法定罪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但由于传销有各种不同的形式,所以对于传销商品的认定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中也有不断变换,不断更新,针对不同的犯罪行为完善法律体系。
  
  
  


·寻衅滋事罪立案后还能调解吗
      我们知道,构成寻衅滋事罪后,公安机关往往会立案进行侦查,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不愿意走刑事诉讼程序,想要私下进行调解,可以吗?对于寻衅滋事罪立案后还能调解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你阅读。 一、寻衅滋事罪立案后还能调解吗 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案件,在立案后...


·什么是缓刑,缓刑如何执行
      罪犯即使在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那也是需要实际来执行缓刑的,不过此时缓刑如何执行才好呢?而我国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需要注意被判缓刑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下文中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内容,帮助你了解缓刑如何执行的内容。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


·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体内容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刑事案件的审理主要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及书证、物证等证据,由于证据更具有客观性,所以为审判主要依据。但是,证据也分为了合法证据以及非法证据,针对这类问题可以适用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下面我们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一、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


·法律规定什么是入户盗窃罪?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入户盗窃罪? 入户盗窃罪就是以盗窃为目的进入他人家庭,并在家里实施盗窃,也是盗窃的一种,当然这是指没有其他构成转化犯的情况。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是极易转化的,很多案例中入室盗窃被事主发现后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常见的多为携带凶器)就转化为入室抢劫罪了。 ...


·新刑法重伤判几年,相关规定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的性质是十分恶劣的,对于量刑的标准来说,是要根据受伤的程度进行量化的。那么,新刑法重伤判几年?重伤二级能判缓刑吗,重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新刑法重伤判几年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刑期...


·怎么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处罚,故意伤害罪判多久?
      在对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分子量刑处罚时,我们首先要知道具体造成的伤害情况是怎样的,其中分为了轻伤、重伤以及死亡。究竟怎么对故意伤害罪进行量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怎么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处罚 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


·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盗窃罪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
      行为人要是被认定犯盗窃罪的话,此时一般是会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从轻量刑的情况,那到底盗窃罪从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 盗窃罪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盗窃罪的...


·刑法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判罪标准怎样
      刑法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判罪标准怎样?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判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侵犯商业秘密罪 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 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 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


·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公民拥有的民主权利中包括了批评权、申诉权、控告和举报权。而要是公民向相关机关行使这些权利的,是正当行为,但有的人却因此而对公民打击报复。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在满足了相应立案标准的情况下,才能以报复陷害罪追究行为认定的法律责任。那么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