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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面怎么规定劳动仲裁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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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上面怎么规定劳动仲裁时间的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不管是否受理,都应该在法定期限内给申请者以答复。而说到劳动仲裁时间上面,则就具体分为了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间和之后的审理时间。那究竟法律上面是怎么规定劳动仲裁时间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仲裁受理时间是多久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对于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有可能不受理未经过仲裁裁决或者没有拿到仲裁办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劳动纠纷案件。
  
  2、在决定受理仲裁申请和开庭之间存在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和被申请人递交答辩状这两个程序,在此期间被申请人可以行使答辩的权利。如果被申请人未在期间进行答辩的,也可以在仲裁开庭时口头答辩。
  
  3、仲裁委员会应该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发现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二、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是多长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2、由于近年来劳动仲裁案件较多,仲裁员人手不足等问题,导致经常会出现超出审判期限的情形。
  
  劳动仲裁委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这种情况的案件仍有可能不予受理。
  
  了解劳动仲裁中所涉及的一些时间问题,能让申请者做到心中有数。但若您想在劳动仲裁中获胜,主要还是需要积极的收集关于纠纷的证据。如果您不知道应该如何搜集证据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进行证据收集,处理相关的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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