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冒专利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假冒专利罪在我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这个罪名都是做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的,但是很多人对该司法解释的内容并不熟悉。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假冒专利罪的司法解释,供您阅读。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假冒他人专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专利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十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第十五条 单位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按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
  
  第十六条 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四十八条 拒绝、阻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五十八条 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八十四条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假冒专利罪的相关司法解释,供您做一个了解。要是你对此有想要深入了解的地方,建议你登陆网站浏览相关的栏目,遇到不明白的地方,还可以咨询在线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帮助。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情形都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情形都有哪些(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6)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


·公司的商标注册后会侵权吗?
      公司的商标注册后会侵权吗?成功注册的商标是不会侵权的,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 众所周知,商标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 众所周知,商标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并且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如果他人侵犯了权利人的商标权,则会面临着赔偿问题,那么您知道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 1、专有性 商标权的专...


·版权纠纷的种类有哪些,版权纠纷包括什么
      版权纠纷的种类有哪些,版权纠纷包括什么 版权纠纷又可以叫做著作权纠纷,具体包括著作权侵权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两大类。那么著作权纠纷到底包含哪些内容,又如何通过行政方式解决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著作权纠纷种类有哪些 1、为他人撰写的报告、讲话稿等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


·什么是商标权抵押,如何正确认识商标权抵押
      什么是商标权抵押,如何正确认识商标权抵押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商标权抵押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反映的就是商标专用权质押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在商事活动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对于商标专用权的使用越来越规范。如何在商业活动中正确的使用商标专用权成为商业主体的重要知识。下面我们...


·职员抢注商标是否违反了规定?
      职员抢注商标是否违反了规定? 一、职员抢注商标是否违反了规定 在员工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意抢注商标的,是违反商标法的规定的。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进而依据第三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进行异议、申请撤销。如果在先使用人所使用的商标未取得其他...


·商标证遗失怎样做续展?
      商标证遗失怎样做续展?可以先申请补办后进行续展处理,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专利的优先权费用是多少?
      专利的优先权费用是多少? 一、专利的优先权费用是多少? 1.专利权的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元。 一件专利申请可以要求一项或多项优先权。 多项优先权,是针对在先申请而言,一件专利申请中不同的权利要求分别要求了不同的在先申请的优先权。 2.利优先权是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


·自己的名字被别人抢注商标怎么办?
      自己的名字被别人抢注商标怎么办?当自己的名字被别人抢注商标之后可以根据不同的阶段做出不同的应对措施,就比如: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


·商标权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特征是怎样的?
      商标权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特征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商标权是权利人的一种无形的资产,但是它并不是无限制的有效的,到达了一定的期限后,商标权也是会失效的。那你知道商标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您有兴趣可以了解一下。 一、商标权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商标法》...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吗
      在申请专利权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在申请同样一项发明创造的时候,如果存在两个人或是两个人以上申请专利的情况,那么专利权将会属于先进行专利申请的人,所以在具备申请专利条件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的创造人应该立即进行专利的申请,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那么在我们国家对于可以申请专利的知识产权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