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人身方面的和财产方面的,而此时当事人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人身方面的和财产方面的,而此时当事人结合自己对事故承担的责任,就需要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赔偿。不过很多人并不清楚交通事故中可要求赔偿哪些费用,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时令标准进行计算。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当事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主要是涉及到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而在造成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的情况下,涉及的赔偿项目又是不一样的。当然,同样的情况在不同的地区,由于当地规定的赔偿标准不同,也会导致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有所差异。
  
  
  


·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使比较频繁的,各驾驶员在获得驾照,购
      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使比较频繁的,各驾驶员在获得驾照,购买车辆后,为了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减轻自己的责任,会购买车险,若在发生交通事故,并经交警部门确定责任后,保险公司需要按照既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保险公司理赔的流程,承担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保险公司理赔的流程...


·事故发生超一年还能主张交强险赔偿吗
      事故发生超一年还能主张交强险赔偿吗 一、事故发生超一年还能主张交强险赔偿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


·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是怎么操作的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其实此时可以申请进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那么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还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赔偿。不过这个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是怎么操作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是怎么操作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


·车祸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
      车祸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发生车祸时不幸的,车祸致人死亡是万万不幸的。在万万不幸中,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还有死亡赔偿金。那么,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能够领取车祸死亡赔偿金的人不肯定不是本人,只能是配偶及直系亲属,那么,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车祸死亡...


·一、交通事故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1、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调解事宜,交通事故处理有规定的期限,但是这个规定力度不大且有很多处理操作的空间,因此约束力不强。 另外对方如果不能提供详细的费用证明单据的,你方有权追讨所垫付的费用。 2、如果交警已经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双方签字,除非对方...


·交通事故对方没有保险
      交通事故对方没有保险,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来确定赔偿责任进行赔偿,即对方无保险其赔偿费用由个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


·员工辞职要提交的材料都有哪些
      劳动者在入职的时候需要按照单位的要求提交一定的个人材料,而在辞职办理相应手续的时候,其实也是有材料需要提交的。那通常员工辞职要提交的材料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是一头雾水,今天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员工辞职要提交的材料都有哪些 1、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


·交通人伤理赔流程是什么?
      交通人伤理赔流程是什么?一般这种情况要交警处理的证明,所以要报交警。交警会根据现场情况做责任划分,出具责任认定书 机动车相撞,首先用交强险来赔偿 但交强险金额有限 一般承保交强险的财产保险公司会要求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经济赔偿凭证 双方身份证明,住院证,住院发票,门诊病历,住...


·八级交通伤残标准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八级交通伤残标准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八级交通伤残标准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


·具体的处罚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具体的处罚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交通违章罚款在哪里交?
      交通违章罚款在哪里交? 交通违章罚款在哪里交? 有三个办法: ①是车管所缴纳罚款。 ②去交警大队缴纳罚款。 ③上掌付通网站上办理罚款缴纳。 由于前两种方法都需要外出办理,耗时耗力,推荐第三种方法。无需出户即可缴纳罚款。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