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工资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工作中,大多数人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工资,什么情况下会涨工资,哪些情况又会扣工资,这些都在员工工资制度中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大多数人对这个规定并不了解。因此,我们将在下文详细介绍员工工资制度规定的具体内容,供您参考。
  
  员工工资制度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原则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六条? 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 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 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第四章? 正式员工工资制度
  
  第十一条? 适用范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 工资模式。
  
  采用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 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 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 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 关于工龄工资。
  
  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 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 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员工工资制度的相关规定,给您作为参考的标准,当然,我们也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对内容做一些适当性的调整。要是你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如何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作为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一个重要凭证,认识了解它十分重要,那么如何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呢?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请看下面我们特别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 《劳动法》关于如何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的规定如下: 一、...


·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


·工伤鉴定是要养好伤再鉴定吗
      因为工伤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赔偿等相关问题上引发的一系列纠纷,您在当今时代是有听说。不过,工伤的受伤程度都是不一样的,有些情况下,可能工伤导致当事人受到的伤害比较严重,所以当事人想先养伤,等养好以后,再去做鉴定。那么工伤鉴定是要养好伤再鉴定吗? 一、工伤鉴定是要养好伤再鉴定...


·试用期员工辞退是否要当场结算工资?
      试用期员工辞退是否要当场结算工资?试用期员工辞退并不是必须要当场结算工资,也可以在15天内办理好交接手续后结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


·一、劳动合同一年三年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一年三年的区别是什么?1、法律允许的试用期不同:一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劳动者达到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所需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对于那些刚就业的职场新人或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通常在连续订立...


·一、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住所;申请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要载明企业或组织的名称、仕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书可以是个人书写,也可委托律师书写。...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


·施工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 一、施工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 有下列措施: 1.每月组织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2.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设备应该调试运行完好,并有备用设备,在出现严重的设备问题后可以及时调整或更换设备,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严格遵守...


·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维权方式是: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


·重新做出工伤认定的原因是什么
      所谓的重新作出工伤认定,无外乎于就是当地的社保机构,对于工伤认定的申请材料又进行了第二次的认定。工伤认定的结论书不是像有的人所想的那样,社保机构第一次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就代表着最终的效力。下面我们要了解的法律常识就是,重新做出工伤认定的原因是什么? 一、重新做出工伤认定的原因...


·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时,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显然是违法的行为。具体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