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工资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工作中,大多数人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工资,什么情况下会涨工资,哪些情况又会扣工资,这些都在员工工资制度中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大多数人对这个规定并不了解。因此,我们将在下文详细介绍员工工资制度规定的具体内容,供您参考。
  
  员工工资制度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原则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六条? 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 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 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第四章? 正式员工工资制度
  
  第十一条? 适用范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 工资模式。
  
  采用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 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 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 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 关于工龄工资。
  
  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 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 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员工工资制度的相关规定,给您作为参考的标准,当然,我们也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对内容做一些适当性的调整。要是你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劳动法》规定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一、《劳动法》规定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长时间?法定的加班时间为每月不超过36小时,也即没住不得超过九小时即《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


·在建设工程施工之前,施工方一般需要和承包方签订一份建设工程合
      在建设工程施工之前,施工方一般需要和承包方签订一份建设工程合同,合同上会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完成后,还需要对建设的内容进行审核,只有审核通过才可以交付。这时候可能就会产生纠纷。为了减少这样的纠纷发生,我国专门出台了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面律师26...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3、员工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的4、单位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5、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6、员工患病或非因...


·弱电工程施工安全规范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施工安全规范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生产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员工的生命。由此可见,安全是生产过程中的重中之重,需要每一个企业、每一名员工都认真落实工程施工的安全规范。另一方面,电击事故又是安全事故...


·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追讨?
      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追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人员、资金。建设方和施工方会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写清工程款金额及支付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工程完成某个环节,建设方支付一笔工程款,这样施工方好可以继续下面的工程。而近年来,关于工程款纠纷事件层出不穷。那么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追讨?...


·公司无故放假拖欠工资怎么办?
      公司无故放假拖欠工资怎么办?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处理,也可以起诉处理。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


·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工资,需要怎样办理
       一、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怎么样去讨回工资?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知、工作任务、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这些证明材料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


·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
      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我们时常会面对这样的问题。就是有些经济知识不多的人或者是对某方面行业的专业知识不了解的人,就会在进行相应的商业活动时产生疑惑。然后导致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我国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的相关方面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


·童工民法总则规定年龄是多少?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看到很多劳动单位写着禁止使用童工的相关规定,这也是为了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来制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关于童工的年龄限制我们都不是很清楚,那么童工民法总则规定具体年龄是多少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


·工资里扣工装押金可以吗?
      工资里扣工装押金可以吗? 一、工资里扣工装押金可以吗? 要看实际的情况,只要双方都同意就没有什么纠纷。 这种情况,需要看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如何约定的,有些单位的工装并不是属于必须提供的劳动保护用品之列,如果属特殊岗位,单位应当提供必须的劳动保护。但如果单位已经承诺提供工装...


·公司辞退员工的法定条件 一、公司辞退员工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的法定条件 一、公司辞退员工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