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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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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在每个地方每个医院都有可能发生,规范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当然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非常严格的。严格的制度也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指明了方向。医疗纠纷的处理必须引起您的足够重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格的程序也是处理好医疗纠纷的保障,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具体的程序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4、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医疗纠纷诉讼和普通民事诉讼不同,医学原理和法律适用之间能否灵活运用,是患方能否得到最大利益保护的关键。所以,医疗纠纷诉讼中患方应考虑聘请一位精通医疗纠纷处理的律师代理相关法律事务。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诉讼处理流程: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医疗鉴定流程: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受理——交费——提交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二、医院怎样防范医疗纠纷
  
  1、注意各种医学文书、相关资料的书写与保管
  
  由于举证责任倒置,医院在纠纷出现或者诉讼时有举证的责任,所以保存好各种资料就显得至关重要。对此我们建议对以下几方面严格要求:
  
  ①病历保管方面,急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的保管,保持原始性。
  
  ②病历记录要完整、及时、真实。
  
  ③各种检查报告单准确,正确发放和保管。
  
  ④各种同意书、委托书,患者拒绝治疗、尸检以及要求转院的记录保存完整。
  
  ⑤各种处方及药品、一次性用品入库的登记以及各种产品质量合格证、企业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保存完整。
  
  2、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我们建议医院各临床科室及广大医务人员在患者入院时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具体要求有:
  
  ①、入院时患者疾病现状的告知;
  
  ②、准备为其检查的告知;
  
  ③、制订治疗方案及实施治疗操作手术前的告知并签字;
  
  ④、治疗预后效果及并发症的告知,可考虑签定协议书;
  
  ⑤、术中改变术式,增加手术项目的告知并签字;
  
  ⑥、病重、病危的及时告知,并下达通知书;
  
  ⑦、明确死因、尸解、处理尸体时间的告知并签字。
  
  3、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医患关系
  
  据报道“40%以上医疗纠纷与医务人员缺乏爱心、同情心、责任心有关”。另有统计表明:导致医疗纠纷的五项构成(服务、技术、患方、费用、医德医风)中,服务原因占64.9%,由此说明服务质量与医疗纠纷密切相关,服务质量不高是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现在人们的价值观与消费观发生了巨大变化,病人到医院就医已不仅满足于疾病的施治,还要求有人格的尊重、人文的关怀、方便的服务、温馨舒适的环境等,这些做到了,医患矛盾相对较好地化解,医疗缺陷也容易得到患者的理解、谅解。患者得不到这些满足,就容易诱发医疗纠纷。所以医院应提升服务的理念,切实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改善服务态度,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提高服务病人的意识与技能。
  
  4、 购买医疗执业责任保险,转嫁医疗风险
  
  医疗纠纷的发生给医务人员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给医院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常受到冲击,医院管理者常常穷于接待、应付。医院购买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可将部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减少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和医院管理者的工作压力,使他们吃下“定心丹”,安心工作,同时也减少医院的经济损失。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可以为医院及医生提供有利的“事后保障”。
  
  5、强化医院应付医疗纠纷的能力
  
  有必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包括医疗纠纷汇报制度、医疗纠纷讨论制度、医疗纠纷现场保护制度以及全院对医疗纠纷事件的迅速报告制度,行政、保卫部门应通力协作,对于临床报告的医疗纠纷事件,应该迅速、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纠纷,防止事态的恶化。
  
  6、争取社会力量的理解与支持
  
  注意与法律界人士、新闻媒体的交流与沟通。一方面可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也可从司法实践中得到法院对医疗纠纷反馈的信息,接受法律建议,及时发现医务工作中的不足。有时新闻媒体不实的报道对医疗纠纷的处理起到了很大的负面作用,我们多注意与他们沟通,争取他们对医院的理解与支持,尽量使他们的报道客观公正。
  
  医疗纠纷没有小问题,处理不好,再小的问题也会变成大问题。医疗纠纷的处理必须从源头入手,分析原因,处理纠纷,此外还要对处理好的纠纷进行分析,分析纠纷发生的原因,为以后的医疗服务提供指导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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