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修筑公路、铁路、高铁、桥梁等工程,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工程,且在修建这些工程的时候,国家工作人员会做现场勘查,尽量避免征用损失很大的土地,所以被征用的土地大部分都是农用地。在土地被征收后,土地所有者能得到相应的补偿,2017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至于评估,应由征地机关指定中立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3、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指被征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产值,该款直接支付给具体的承包人。当然,这笔费用是否发生,要看征地当时该地块上是否有青苗存在,如果已经停耕,没有种植任何作物,则不存在这笔费用。补偿费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补偿的目的在于避免引起民愤,也能使被征地者能维持原来的生活水平,对于不按照标准支付补偿费的,可以寻求法律诉求。
  
  
  


·房地产开发转让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近年来,房地产发展可谓风生水起、方兴未艾,全国各地房价也在不断上涨,截止目前为止,部分区域虽有涨停趋势,但很多地方依旧持续涨高。在这种社会环境下,房地产开发转让项目也逐渐增多,那么,房地产开发转让到底应该如何办理呢?有哪些协议和程序呢?将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一步步揭晓。 房地产开发...


·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
      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我国政府在许多的地方开始征地进行拆迁。这么做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让我给更快的步入现代化,但是很多时候征地都不愉快,不能成功,其实原因大都基于征地的补偿给的不恰当,那么在昆明,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昆明市安宁市征...


·年新型征地补偿标准
      年新型征地补偿标准 一、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二、怎么计算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


·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来进行城市的发展,现在很多村民在征收土地用于政府建设县城修路村民都很支持,但是总是有人对于征地的补偿不满意的,那么,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依据土地管理法 (一)如果征...


·两年未征收,征地批文会自动失效吗?
      两年未征收,征地批文会自动失效吗?会,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征地批文的有效期,但国务院出台的一些规范性文件中有规定,征地批文的有效期为两年,超两年不征收的,批文会失效。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


·土地使用权置换涉税需要注意什么?
      土地使用权置换涉税需要注意什么? 在实际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土地置换是一个常见的现象和行为。政府对土地置换有着明确严格的规定。而土地置换实质上是土地使用权的置换,而且土地使用权置换也是涉税的。这是由于土地不是私有的,都是国有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置换涉税需要注意...


·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吗?
      承包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就是,农民承包集体或者国家的土地进行使用,用于耕地或者其他生产活动,这种承包土地使用权在农村十分常见,而且承包的土地使用权都是一辈一辈的沿袭下来的,父辈承包后去世后字辈继续使用,所以导致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觉得承包土地使用权是继承下来的,但是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


·宅基地拆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宅基地拆补偿标准是什么?宅基地拆补偿标准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


·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有哪些方式?
      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有哪些方式? 虽然在我国一般来说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农村土地一般都是分派给村集体的,虽然人民对于土地是没有所有权的。但是人民是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对土地进行承包经营的,那么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规定了哪些方式?下面给您介绍一下。 一、家庭承包 《农村土...


·海南征地拆迁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
      海南征地拆迁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 海南征地拆迁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2012年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做好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现阳光征地拆迁,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据了解,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征地报批前的告知、...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重要的物权,通过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可以对其进行处分,包括出售、抵押和出租等。当企业有资金周转困难时,其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来获取一笔贷款。那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我们为此总结了一些资料,我们一起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