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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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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是什么?医患关系是现代社会非常紧张的一段关系,医者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患者也得不到最需要的救治,于是就产生了医疗纠纷。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一般法院都会让双方做医疗鉴定,以便更好地判处案件。下面我们看看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
  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下属的医疗机构的报告组织的鉴定;或者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要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并且得到许可的情况下方可以启动。
  3、法院要求鉴定的。
  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
  鉴定人为了更好地完成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任务,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政治思想素养,必须保证知识更新与时俱进,把握好鉴定涉及的法律原则,如遵循先例原则、紧急避险原则、过失归类原则、公平原则、息诉原则等,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法医学鉴定在医疗纠纷中的作用,才能真正保护在医疗纠纷中受损害者的利益。还要注意以下问题:1、认真倾听当事医患双方对事实的陈述,认真进行对病历材料的确认;2、全面掌握有关材料(包括影像学资料);3、系统全面的检查,包括尸体检查和活体检查;4、准确得出因果关系与参与度的结论,对医疗过失的认定应掌握“量体裁衣”的原则,聘请医学临床专家作为辅助鉴定人,是提高鉴定质量和保护鉴定人的重要举措。法医邀请相关临床专家共同参与鉴定,还可解决部分学者认为法医不具备足够专业经验和知识、不适合鉴定医疗纠纷的问题;5、鉴别正常医疗行为的损害与医疗过失行为的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患者损害,不包括实施正常的医疗行为无法避免的患者肌体损伤或者功能障碍。因此,审查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对于分析医疗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极其重要的;6、多家医院多种因素共同造成的损害后果,要区分各种因素与损害后果的关系,辩明原因力的大小,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7、分析说明做到事实清楚,有理有据,所举事实一定来自病历材料和检验所见,理论依据要注明权威性文献出处;8、司法鉴定是科学实证活动,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负责,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出庭,鉴定人应当出庭质证。总的来说,医疗纠纷鉴定一定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来进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鉴定的真实性,否则按照干预法律公正罪处理。若是对某一家鉴定机构不放心的,可以到其他机构再次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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