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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金额可以定诈骗罪,诈骗罪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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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很多侵犯财产的犯罪来讲,在对相关行为定罪的时候,需要根据其实际的犯罪数额确定。那么实践中,多少金额可以定诈骗罪呢?相信很多人并不清楚这个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
  
  
  
  
  一、多少金额可以定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诈骗罪如何处罚
  
  犯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 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 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从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中可以知道,诈骗行为只要所得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那么就可以以诈骗犯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此时一般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涉嫌诈骗罪的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因此我们建议最好还是委托专业律师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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