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拘留可以保释吗,刑事拘留保释要多少钱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被拘留可以保释吗,刑事拘留保释要多少钱
  
  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起诉的过程中,司法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往往会委托律师来提供帮助,那此时被拘留可以保释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被拘留可以保释吗
  
  可以取保,但是嫌疑人和亲属只有取保候审的申请权,核准权在办案单位。
  
  一般而言,至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能取保:
  
  1、没有犯罪前科;
  
  2、没有多次治安处罚记录;
  
  3、涉嫌罪名和事实涉及的刑期在3年以下,或者有判处缓刑的可能,或者有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可能;
  
  4、认罪态度好;
  
  5、悔罪表现好;
  
  6、取保候审不会激化社会矛盾;
  
  7、其他条件等。
  
  具体做法,你可以先找办案人员口头问问,如果可能再提交书面申请;或者,委托律师代理。
  
  二、刑事拘留保释要多少钱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保证人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为其担保的人。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应当告知其必须履行的义务,并由其出具保证书。
  
  保证金保证又称财产保,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金保证的特点是,利用经济利益,来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保证的,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交纳,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指控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对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同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认为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应当提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书面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县级以上执行机关。
  
  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决定机关的意见,及时作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都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执行机关应当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后的5日以内,向执法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复核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过复核申请期限或者经复核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银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将保证金上缴国库。
  
  但最终是否能获得保释批准,则还需要看有没有满足《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保释条件,是否提供了保证人或缴纳了保释金。而在被刑事拘留期间,一般只能是委托的刑辩律师才能实际探视嫌疑人、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传唤同案犯有何规定?
      很多的案例都是需要有相应的证人的,对于证人一般情况下都是要传唤的。但是有的一些案例是有一些同伙的。对于一些团伙作案的案件一般也是需要进行传唤的。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这方面其实有着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传唤同案犯有何规定? 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的...


·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2、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


·两高三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证据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两高三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证据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一、两高三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证据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办理死刑案件,必须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


·审理刑事案件判刑时间怎么算
      审理刑事案件判刑时间怎么算 一、审理刑事案件判刑时间怎么算? 刑事案件判刑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


·一、醉驾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一、醉驾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尽快申请取保候审;开庭时充分阐述具备判缓...


·出罪入罪的含义是什么?
      出罪入罪的含义是什么?出罪入罪的含义是盗窃罪的一种称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都会被认定为是盗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二、盗窃罪的入罪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


·非法集资主要两大罪名是什么?
      非法集资在社会生活中使用的次数非常多,有的朋友会误以为对应的就是非法集资罪。法律规定并不是这样的,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在刑法中对应的有两大罪名。那么非法集资主要两大罪名是什么呢?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非法集资主要两大罪名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非法...


·刑诉法外国人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开始涌入我国,从事各种商业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但是为了保障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维护我国人民的利益,如果有外国人在本国犯罪的话,在我国刑诉法中,对此也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刑诉法外国人管辖的规定是什么呢?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刑诉法外国人管辖的...


·故意伤害量刑是怎样的,如何对故意伤害罪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并不是一定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必须要造成了他人人身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的,才能以故意伤害犯罪定罪处罚。那么这个故意伤害量刑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


·什么是缓刑,缓刑如何执行
      罪犯即使在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那也是需要实际来执行缓刑的,不过此时缓刑如何执行才好呢?而我国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需要注意被判缓刑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下文中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内容,帮助你了解缓刑如何执行的内容。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


·如果被继续拘留会多久?
      如果被继续拘留会多久?被继续拘留的时间最长期限为15天,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不过,拘留只是刑事案件处理的开始,37天内会变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直到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时间通常半年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