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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是否需要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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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是否需要举证责任?人们在签订合约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在一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合约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在司法实践之中,被告一般会声称违约金过高,希望法院能予以调整。按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是否需要举证责任?1、被告提出违约金过高,是否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按照一般的民事诉讼举证规则“谁主张,谁举证”,似乎应当由被告举证证明违约金约定过高。事实上,被告很难举证原告的损失状况,因为被告根本不掌握此方面的证据。笔者认为应当由原告来举证,因为违约金是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有义务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和正当性,虽然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可以免除原告对损失的举证责任,但这只是一般情况,当被告提出违约金过高时,应当适用例外规则。原告应当对自己的损失进行举证,但是证明的目的不是明确损失的具体数额,而是证明违约金没有过分高于损失即可。2、被告坚持自己没有违约,法院通过庭审查明的事实认为存在违约,同时认为违约金可能过高的情况应如何处理?最高院的观点是,这种情况下法官应当行使释明权,明确告知被告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但问题是经过释明后,被告仍然坚持自己不违约的,法院是否可以直接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呢?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法院不宜进行直接调整,即使违约金约定过高也不损害国家、社会及第三人的利益,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当事人坚持自己不违约,实质上是从根本上否定违约金的适用,可以理解为对于违约金的数额已经提出异议,为追求实质上的公平正义,法官应该进行主动调整。但是,如果法庭不能查明非违约方的损失,可能不宜主动酌减违约金。实践中,存在着上述两种做法,因此作为当事人的律师,应当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在坚持不违约的主张的同时,可以提出违约金约定过高的应予调整的主张,以免陷入被动。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按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认为约定违约金过高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整,提出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约定违约金是否过高是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款进行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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