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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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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买房的时候是一定要签订合同的,只有签订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才能得到合法的保障。但是,不同地方的买卖合同可能会有所差别,下面,我们带来了一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 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  【路】【弄】【新村】【支弄】 号 室(部位:     );房地产权证号为:    ;房屋类型:    ;结构:      。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三)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五)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六)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 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  倍】【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  日未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接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仍未交接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委托监管事项、内容、权限由甲、乙双方另行与监管方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约定。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与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和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供您作为一个参考,买房是人生的大事之一,有很多的事项需要注意,要是你正打算买房,你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分析问题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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