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收土地买社保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征收土地买社保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公民土地被征收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为了维护被征地则的基本生活水平,政府在征地后会根据图的原用途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在购买土地被征用后,政府会为有些公民购买社会保险。你是否知道征收土地买社保政策是如何规定的?一、征收土地买社保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是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可以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规定1、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要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2、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对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就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提出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性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尽快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与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促进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和融入城镇社会,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地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政府需要为其购买社保。这里指的社保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事业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当然并不是所有不需要统一安置的都会同时购买此四项社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土地使用证分家怎样分?
      土地使用证分家怎样分? 土地使用证是什么 1、土地分割登记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它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 2、“分割转让证”既是准予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房产的法律凭证,又是该宗地“国有土地使...


·威海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威海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一直是人们在关注的话题,特别是正处于征地环节中的朋友来说,征地补偿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自身会对补偿的标准进行了解,按照标准和自身的土地进行计算,以防土地征用管理部门出现数据错误的情况,所以征地补偿的标准很多人都想要知道,那在威海政府征地补偿标准...


·苗圃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中生活中,为了为工业化的发展创造条件有些时候一些土地房屋等往往需要响应征用。在征用土地时,对于苗圃地来说还需要另行赔偿。但是对于赔偿的标准来说与土地征用赔偿有着显著地差异。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苗圃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吧。苗圃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每个地区耕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行政答辩状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行政答辩状 一、简要说明原告上诉被告的情况 原告提出什么理由要求被告承担赔偿,提出的理由是否基于事实,提出的赔偿金额和方式是什么,以及是否还提出了解除合同。 二、说明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是否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原被告签订合同以后,被告是否按照合同的约定...


·沈阳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沈阳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一、办理对象 1、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 2、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


·重庆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重庆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每个地区的发展情况不一样,因此征地补偿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重庆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重庆市政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结合重庆市农村的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的相关政策。只要是在重庆市农村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都是需要按照下面的征地标准对农民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一、重庆市...


·云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云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


·遗弃罪上什么地方告去?
      遇到麻烦就找警察,这是很多人在生活工作中坚信的一点。虽然一些民事纠纷可以报警进行处理,但要是对于刑事犯罪的话,此时直接找警察是否能够对案件作出处理了。需要注意我国判处行为人是否有罪,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而具体针对到遗弃罪,您知道遗弃罪上什么地方告去才好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国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对土地没有使用的时候就会将土地出让给一些土地使用者,而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国家支付相应的出让金,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要符合相应的用地计划,那么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文为你解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和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和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 登记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制定。登记机构按本通知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明的收费项目一律...


·农村土地子女继承可以吗?
      农村土地子女继承可以吗? 一、农村土地子女继承可以吗? 农村土地子女是不可以继承的,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