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很多人在前一次婚姻中可能就生育了子女,因此要是再婚的话,就担心自己不满足生育条件了。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究竟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呢?而此时有需要提供哪些的材料才可以?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离婚再婚生育条件有哪些
  
  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二、离异再婚生育之审批程序:
  
  (1)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办)初审。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3)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 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三、离婚再婚生育条件之受理时限:
  
  自批准机关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
  
  离异再婚生育之需提供的材料:
  
  ①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木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抖: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6)夫妻另一方所持的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过一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孩子的姓名、生育时间、孩次的证明);
  
  (7)夫妻生育过一个孩子一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再婚生育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 张;
  
  (5)夫妻丧偶一方原配偶的死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于何种病、死亡时间的证明);
  
  (6)夫妻丧偶一方身边留有两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证明,要分别写明两个孩子的姓名、出生时间);
  
  (7)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8)再婚夫妻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 张;
  
  (5)再婚前夫妻一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6)再婚前夫妻另一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7)再婚夫妻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女方或男方的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确认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证明材料。
  
  离婚后再婚也是重新找到幸福的一种,再婚是否可以生育,我国也有相关的政策规定。上述列举了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可以给人们一些指导和参考。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离婚再婚的人们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准备再婚生育时,不妨先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专业律师。
  
  


·能否与服刑人员离婚 可以与服刑人员离婚吗
      都说人在结婚之后就会长大、成熟,但有的人却在结婚之后反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此时对于其配偶来讲,就会想要与其离婚。那么实践中,能不能与服刑人员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与服刑人员离婚吗 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我国实行的是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原则。只要当事人愿...


·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几天可以开庭,程序是什么?
      生活中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往往会消磨掉感情,也有可能是由于财产纠纷、家庭暴力等情况,有些夫妻会因为日子过不下去而走上离婚诉讼的道路,但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对离婚诉讼不太了解,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几天可以开庭,程序是什么?下面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现如今,很多家庭的婚姻多多少少都会存在着问题,到最后心疼的却是孩子,然而,比较广泛受到您关注的话题就是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那么“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呢,相信很多人还是不太明白,我们这就带你们去探个究竟,希望到最后能给你们带来帮助。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


·2023年最新国家赔偿法有哪些内容?
      当公民、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相关国家有关的人员的侵害时,被害人便可以向国家申请赔偿,国家也有义务给被害的人一定赔偿,《国家赔偿法》也是用来保障人民利益的,其条文也在不断完善中,那么2018年最新国家赔偿法有哪些内容呢? 一、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国家...


·家庭纠纷互相打架致轻微伤如何处理?
      家庭纠纷互相打架致轻微伤如何处理? 一、家庭纠纷互相打架致轻微伤如何处理? 1、家庭纠纷互相打架致轻微伤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一定的民事方面的赔偿。中国刑法对"轻微伤害”的行为,不处罚; 2、"轻微伤害”处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


·怀孕期间离婚没有有抚养权吗?
      怀孕期间离婚没有有抚养权吗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女方所有吗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一、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存在着事实婚姻,并且法院对于事实婚姻决议认可情况之下,又和第三人进行登记结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当事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婚姻登记的,后一个也经过婚姻登记;事实上的重婚...


·房屋买卖中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调整?
      1.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


·三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婚?
      离婚,是夫妻双方处理自己感情的一种方式。之所以离婚,一般都是因为感情不存在了,破裂了,已经难以继续一起生活下去了,才不得已的选择离婚。如果上述的情况属实,那么即使有一方是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也可以起诉离婚。那么三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婚吗? 一、判决离婚的依据: (一)、主要事实...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有什么规定
      夫妻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大问题,如果没有处理好会引发很多矛盾,甚至走上法庭上抗争这一步。其中财产划分有共同财产的,有个人财产的,具体范围的划分也要根据具体条文来细数,为了更好更快的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本文详细阐述了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婚姻法离...


·婚前协议可以公证吗?
      婚前协议可以公证吗 立婚前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要看具体情况: (一)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因为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