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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手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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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协议离婚的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都会在离婚协议中做好约定。而对抚养权有争议爹双方,一般会通过诉讼方式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法院对于抚养权的判定,会考虑很多的因素,如双方经济条件、与孩子的感情等。那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手段有哪些?今天我们将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1、 哺乳期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对女方最有利的条件,一定要派上用场。
  
  2、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3、 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4、 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5、 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6、 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7、 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二、女方要求两周岁以上孩子判给自己的情形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女方可以寻找证据支持自己获得抚养权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女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因此,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四、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男方可主张2周岁以上孩子判给自己的情形
  
  五、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六、关于孩子抚养,法院一般会考虑这些因素
  
  1、 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 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 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 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需要的网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法院上交相关的资料,来证明自己更适合承担孩子抚养权。同时,无论是哪一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也依然对孩子具有监护义务,除了需要按时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之外,还应该对孩子多一些关心,这样才有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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