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能否因为失业抚养费降低?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虽然夫妻双方通过正当的程序办理了相关的离婚手续,但是对于他们的孩子还是需要他们双方共同来承担还是的抚养问题的,当然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不少人会以一些理由来减少相关的抚养费用的支付,那么能否因为失业抚养费降低?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秦某作为拥有完全认知能力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对于婚生子的抚养费给付不会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也应当承担调解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对于子女抚养费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第9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由此可见,无论是否有经济收入,都必须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失业不能成为减少或拒付抚养费的理由。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的抚养费纠纷案件,绝大部分都是未成年子女起诉父母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父母一方起诉子女要求降低抚养费数额的案件,较为鲜见。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综合对比原告前后身体健康、工作收入、婚姻家庭及生活水平等状况有无发生明显变化,以判断其是否因支付抚养费而确实导致严重生活困难等问题的发生,通过严格审查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和所依据的事实情况进行考虑是否支持原告诉请。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其实在正常的情况下的话,失业是不能够成为夫妻一方降低支付抚养费用标准的理由的,毕竟失业只是一时的,只要有劳动能力就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当然在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适当的减少相应的抚养费用的给付的。
  
  
  


·在我国半路起诉离婚什么意思?
      在我国半路起诉离婚什么意思?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离婚诉讼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而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判决离婚...


·老婆有外遇离婚要赔偿吗
      不少夫妻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内后外遇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走向离婚的。那要是老婆有外遇离婚要赔偿吗?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分析。 一、老婆有外遇离婚要赔偿吗 在通常情况下,离婚的发生有其复杂的主、客观原因,而且夫妻双...


·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协议离婚是很方便,但是因为是没有法律背景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合意的,事后很容易出问题。为了防止这类情况的发生,避免自己吃亏,因此一般就会要求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能够小心注意,那此时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离婚协...


·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可以吗
      夫妻离婚后产生的离婚纠纷通常是由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而导致的,大多数夫妻都会争夺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夫妻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理应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是否可以呢? 一、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我国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社会的法制进程也在加快,人们更加懂得维护自身的权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偶尔会遭到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这时就会出现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那么相对应的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7年适用的相关法律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


·离婚官司的调解是必经程序吗?
      离婚官司的调解是必经程序吗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


·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根据《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六条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一)领取标准: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


·一、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起诉会怎样?
      一、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起诉会怎样? 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起诉的,法院会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 一般法院会从对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划,就是去当时判决的法院(所有诉讼费用由对方负担)。不过以此为由 提醒对方,要求其支付就可以了 根据...


·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关于加班费的标准,是在《劳动法》中作出规定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结合实际的加班情况,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究竟这个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照最低工资...


·协议离婚的该如何订立离婚协议
      通常只有以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其实才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毕竟缺少了这一材料,最终也是不能办理离婚登记,顺利领取到离婚证的。那实践中,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来讲,在充分协商之后应该如何订立离婚协议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的该如何订立离婚协议 1、财产分割要易操作...


·现代结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古时候,男女结婚的流程是很繁复的,具体可以总结为六礼,包括问名、纳彩等等。但就现在来说,我国已经简化了结婚流程,并且男女之间只有在申请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双方的婚姻关系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那具体来说现代结婚流程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领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