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多久会下来结果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自然是想要获得最终的认定结果,但提出了申请之后,即使相关部门受理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对材料做出审查,然后才能做出最后的认定结果。那通常工伤认定多久会下来结果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多久会下来结果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材料。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未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据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二、办理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1、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2、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通常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需要在受理之日起的60日内做出认定结果,自然要是案件情况比较明确、清晰的,在受理之后的10日内基本就可以做出结果了。而要是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
  
  
  


·退休工伤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退休工伤死亡待遇是怎样的退休工伤死亡待遇应该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的标准参考下文内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


·代工厂同意贴标合同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代工厂同意贴标合同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一、代工厂同意贴标合同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代工厂同意贴标合同书合同中应当包括: 1、双方的姓名和地址; 2、商标及其注册号; 3、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 4、贴标期限(不应超过被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期); 5、许可使用商标的...


·工厂合伙协议书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工厂合伙协议书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工厂合伙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缸瓦厂。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的履...


·劳动争议处理遵循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遵循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遵循原则 (1)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和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协商、依法解决劳动争议。要查清事实,首先,当事人应积极就自己的主张和请求提出证据;其次,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及时调查取...


·怎么对法定假日加班工资计算
      怎么对法定假日加班工资计算虽然国家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内单位需要给员工放假,并且同时还要保障放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但也没有禁止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我们要注意的是只要是单位安排加班,那么就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费。不过该怎么对法定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一、怎...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分类有哪些?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分类有哪些?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


·民工需要建立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吗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的建筑企业涌现,建筑企业劳动关系也成了社会的焦点,建筑企业的员工的主体是民工朋友,那么,民工需要建立与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吗,对于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现实中建筑公司与企业之间很少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那么建...


·在工地上自发性脑瘤出血算不算工伤?
      在工地上自发性脑瘤出血算不算工伤? 一、在工地上自发性脑瘤出血算不算工伤? 这个不算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个体工商户执照年检怎么操作?
      个体工商户执照年检怎么操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商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依法报送企业年报,在信用系统中如实填写企业的年报信息。企业年报报送是工商部门检验企业的一个方式之一,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报送年报。那么,个体工商户执照年检怎么操作?详情参考下文。一、个体工商户执照年...


·北京工伤认定费用标准是多少?
      在工作中最应该注重的是自身的安全问题,特别是从事危险性工作的工人来说,安全始终是放的第一位,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自己的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还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而在工作中受伤害属于工伤可以得到赔付,那北京工伤认定费用标准是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费用 ...


·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
      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能会辞职? 一、辞职员工分类 1、员工主动辞职,是指员工在对工作失去信心,以及对该工作不满意或者是有更好的工作选择时做出的决定。 2、公司辞职员工,是指公司在对员工考核中,发现其不足,以及不适合公司要求的情况下,以及该员工在对公司利益损害的情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