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立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立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哪些我们自身或周围常常会遇到一些刑事案件,很多人都不是很明白具体该怎么操作。其实对于这些案件,法律中有明文规定,当我们遇到刑事案件时,我们应该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立案侦查,那么我们就要先了解立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有关这方面的知识。
  立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第一百零九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第一百一十二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我们可以了解到哪些情况可以立案,当遇到这些我们就向相关单位报案,相关单位接到群众举报后,应该立即进行立案侦办。如果不予受理的,也要将理由告知报案人。如果对此不满,报案人还可以申请复议。
  
  
  


·犯罪未遂类型包括了什么
      犯罪未遂类型包括了什么我国刑法理论一般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所谓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要件的行为,并且自认为已...


·民生银行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不是一个确切的罪名,而是集中经济类型的犯罪罪名的总称,故而期处罚标准是比较严酷的。由相关法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非法集资的犯罪主体有集体以及个人两种,民生银行非法集资的行为属于集体犯罪的类型。 一、民生银行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无论是...


·根据刑法规定刑法贩毒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刑法贩毒怎么判刑? 一、根据刑法规定刑法贩毒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刑法贩毒应当按照刑法当中的贩毒罪名进行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判决,《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


·怎么样才会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怎么样才会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一、怎么样才会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满足以下要件就会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同其他有关淫秽物品犯罪一样,都不同程度地侵害了社会的管理秩序,...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的联系是什么?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的联系是什么??犯罪未遂与中止发生在犯罪预备之后是这三者之前既定的联系,且犯规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都是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的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不同状态。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


·最轻即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以及缴纳罚金
      最轻即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以及缴纳罚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


·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而行为人的动机往往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那么,刑法对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行为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怎么判刑?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


·强奸罪的客体如何认定的?
      强奸罪的客体如何认定的?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3、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挪用资金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因此,如果行为人构成挪用资金罪,就要严惩。那么,构成挪用资金罪怎么量刑呢?我们在下文中带来2017挪用资金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构成挪用资金罪怎么量刑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


·刑事案件没立案前可以搜查吗
      不能。搜查一般是在立案之后,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但遇有紧急情况,即便没有立案、也没有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犯罪嫌疑人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可...


·追诉行贿罪实施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追诉行贿罪实施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对于一次行贿,以实施行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多次行贿,以最后一次行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