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该如何让前夫给抚养费?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抚养权的争夺后,抚养费也会成为原来本是夫妻的二人,相互争吵的矛盾。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抚育费,有义务抚养他们成年。在相关法律的规定下,那么该如何让前夫给抚养费呢?接下来,的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
  
  
  
  
  
  如何让前夫给抚养费?根据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也会对抚养费有所要求。
  
  抚养费一般是指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给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婚姻法》第36条规定:双方离婚后,父或母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该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抚养费的数额和时间期限,可以让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双方协议不成时,可以让人民法院来判决。但是因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作出的协议或判决,不可以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抚养费的意见规定:
  
  一、抚养费金额
  
  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可以考虑子女实际生活所需、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的能力或者当地的实际的生活水平等因素。
  
  一方有稳定收入,抚养费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一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费用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是不得超过当年总收入的50%。
  
  一方无稳定收入,抚养费金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别情况,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给付的方式
  
  给付一方可以按时给付,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可一次性给付。
  
  三、对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
  
  可将其财务折抵抚养费。
  
  四、双方协商给付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商定子女跟随哪方生活并由抚养一方负担全部抚养费。但是如果经查实抚养一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够保障子女生活所需要的费用,以至于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是不予准许的。
  
  五、抚养期限
  
  给付抚养费一方给付抚育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
  
  但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子女,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六、给付成年子女的特需要求
  
  还没有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然应该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但是其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
  
  2、子女还在学校就读
  
  3、子女确实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
  
  七、增加抚养费情形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八、不得因换姓氏不给付抚养费
  
  父或母不可以因为子女变更姓氏而拒绝给付子女抚样费。
  
  九、诉讼期间抚养规定
  
  离婚诉讼期间父母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由法院裁定暂时由一方抚养。
  
  通过上述介绍,抚养费在孩子成长时,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的。父母不能因为任何条件而不付抚养费,对于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可以进行诉讼的。而到达一定年龄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或者孩子患病及其他的问题,抚养费还是需要付的。
  
  


·公安机关在刑拘后批捕通知家属吗
      公安机关在刑拘后批捕通知家属吗需要通知家属。刑事拘留、批准逮捕不通知家属,属于违法。但特殊情况例外。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刑事...


·同居关系的一方能作为另一方的人身保险受益人吗?
      1、保险受益人的种类: 1)法定受益人与非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 上述分类,是根据在确定受益人方面,法律有无明文规定。例如,依中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同时也是法定受益人,当没有指定受益人时,享有受益权。此外,人身保险中的被保险人为法定受益人。...


·离婚抚养费怎么计算,支付方式是什么
      夫妻离婚围绕子女产生的问题不仅仅是抚养权问题,还有抚养费的问题。而实践中,很多人并不清楚离婚抚养费怎么计算。具体又以什么方式来支付抚养费。针对这两个问题,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离婚抚养费怎么计算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


·离婚补偿金有限额吗,离婚赔偿的条件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责任,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赔偿金,也就是补偿金。补偿金的数额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就有很多人在问离婚补偿金有限额吗?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补偿金有限额吗? 离婚补偿金是没有限额的,这是需...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一、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存在着事实婚姻,并且法院对于事实婚姻决议认可情况之下,又和第三人进行登记结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当事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婚姻登记的,后一个也经过婚姻登记;事实上的重婚...


·现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有什么原则?
      现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有什么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


·要到哪儿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夫妻中一方要想离婚,但此时另一方却不愿意离婚的话,注定夫妻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不过此时对于打算离婚的一方来讲,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此时要知道要到哪儿起诉离婚才行。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要到哪儿起诉离婚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


·婚外同居,与第三者签订的“补偿协议”合法有效吗?
      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通常按自然债处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或其他形式确定补偿金,一方起诉要求支付该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方履行后反悔,主张返还已支付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亦不予支持。但合法配偶起诉主张返还的除外。<{{tjlytel}}> ...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可以争抚养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可以争抚养权吗? 离婚后,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这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 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哪些(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申请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实践中不管是申请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除了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离婚材料外,同时也是会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离婚的。当然,既然离婚方式不同,那对应的离婚程序也不一样。那其中申请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去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