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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遗弃老人治安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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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作为子女,就应该赡养老人。而日常生活中,经常爆出一些子女将老人赶出家门,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报道。这种子女除了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那么子女遗弃老人治安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子女遗弃老人治安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1、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2、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所以看虐待老人,最高五天拘留,最低警告,当然也可以进行调解。不过被虐待有严重情节或后果,不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的,而是根据《刑法》来处理的。
  二、遗弃罪是如何量刑的?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一经定罪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三、遗弃罪的犯罪对象是谁?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综上所述,子女遗弃老人的,如果情节尚不构成犯罪,也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理。按照遗弃老人治安处罚的规定,子女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并接受警告。一旦遗弃老人的行为十分恶劣,导致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还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按照遗弃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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